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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办工作职责

时间:2023-01-08 18:51:30 工作职责 我要投稿

医保办工作职责(合集7篇)

医保办工作职责1

  1.医保工作在医保办主任的领导由医保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各类医保患者的挂号、划价、收费、出入院结算、费用清单打印等工作。

医保办工作职责(合集7篇)

  2.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各类医疗保险政策及制度,宣讲有关规定。

  3.参保人员住院时,会同住院部责任医师和护士审核就诊的医疗保险对象是否人、证、本(卡)相符,验证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4.协助医保办主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参保住院患者进行随访,严禁冒名顶替和挂床住院。

  5.审核医疗保险有关处方、检查、化验、住院诊治等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6.定期对医院的医保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类医保住院患者的护理等级、病程记录必须与疾病相符,结算清单与发票相符。

  7.严格控制平均住院床日和均次住院费用,不能超范围收取费用。

  8.负责各类医保患者转诊、转院、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医保办主任审批后上报。

  9.负责离退休干部医疗项目、药品的初审并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按规定管理离退休干部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及诊疗项目的使用。

  10.及时接收、发送信息、文件,及时报送病历、门诊处方、报表等,定期与医院财务处核对帐目,及时收回各类参保人员的费用。

  11.每周定时开启门诊的医保患者投诉箱,如有投诉必须及时核查、处理。

  12.支持和配合各科室的医保各项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保办工作职责2

  医保办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保管理工作;

  2、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规定制定本院的医保工作内容及各项规章制度。

  3、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及时准确执行医保政策;

  4、督查本院各科室对医保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抽查医保患者住院病案,控制医保患者合理用药,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每月点评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5、协调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联系,及时传达医保部门相关文件和信息,通报医院医保工作情况,征求对医院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汇总并向领导汇报;

  6、了解住院患者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改进措施,增加参保患者就医满意度,切实保护好医患保三方的利益,确保医保制度规范、顺利实施;

  7、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医保办工作职责3

  1.医保办在院领导和医院医保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院医保工作的日常事务,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确保医保制度的规范、顺利的实施。

  2.医保办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医农保病人的门诊管理、住院管理、转院管理、医疗事故管理、药品管理、特殊检查(用药)审批、超定额非常规病人审批、财务核算、计算管理等及其他与医保工作有关的事务(如医保政策宣传、解释)。

  3.切实加强医农保病人的医疗管理,规范执行医农保政策,对医农保病人要避检查人、证、卡,相符,才可刷卡配药或住院,如有不符合则扣留医保IC卡,并通报市医保处。

  4.严格执行医保病人首诊负责制,坚持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坚决杜绝医保药品调换,严格掌握医保病人住院、转院指征。

  5.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医保服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把医农保服务纳入科室或个人年度考核,采取奖优、罚劣。并根据违规事情造成的影响大小,实行一票否决。

  6.加强医农保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医保氛围,设置“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大病医疗保险投诉箱”及时刊出医保政策信息动向,强化规范医务人员对医保西策和“三目录”知识的理解和执行,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使医农保病人满意在我院。

  7.加强与市医保处的协商沟通工作,及时传达市医保处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动态,收集上报医农保病人的想法和疑惑,做到让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医院满意。

医保办工作职责4

  医保办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扎实细致工作,及时了解问题,反馈情况。

  2.组织全院各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面负责医疗保险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医疗保险工作各项事宜;

  3.负责监督、检查本院各业务科室对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

  4.协调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业务联系;定期向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报医院工作情况,同时收集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汇总并向领导汇报。

  5.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要求及规定。不定期组织医疗保险知识培训。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6.正确理解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政策法规,做好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培训,指导医生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7.对医疗保险和干部医疗进行质量控制,检查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出院结算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通报各有关科室。要及时准确审核住院病历,确保参保患者及时结帐;抽查门诊处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详细记录。

  8.认真审核上报处方及单据,做好各种数据的录入工作,按要求准时向市、区医保中心上报数据及报表。

  9.解答病人就医过程中有关医疗保险政策问题,负责接待医疗保险有关的费用纠纷投诉,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妥善处理。

医保办工作职责5

  医保办主任工作职责

  1、在医务中心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医保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熟悉并掌握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3、督促本组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规章制度。耐心做好医疗保险病人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4、承担对外承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督导任务,协助和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并为之提供方便。

  5、负责医疗保险反结算病人的资格审核,并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6、做好医保办与医院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定期参加医院科主任、护士长会议,及时宣传医保政策和新规定;对医保中心发现的医保问题及时调查并反馈给相关科室,同时提醒医院其他科室引以为戒。

  7、承担医保相关部门对我院扣款的原因调查、问题登记和扣款上报工作。

  8、负责对医保办每月实施的临床科室医保管理质量跟踪检查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质控扣分上报工作。使医院医保管理保持持续改进装填。

  9、每月按时核查参保病人在我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情况,并按规定将报表上报重庆市医疗保险相关部门。

  10、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医保办工作职责6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健全本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和乡镇办事处人社所的工作,主动接受医疗保险监管员、人社所和县医保处的监督和检查,并结合医院实际运行情况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二、主动学习、宣传医保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热情接待前来办理事务的参保人员,耐心解答来电、来访咨询,解答有关政策、法规要清楚明确。

  三、建立并维护医疗保险业务的基础管理工作台帐、业务资料及内部档案管理资料,力争做到记录清晰,保存完整,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四、及时主动地向主管领导反馈医保工作运行情况,协调好本院各科室的医保工作。

  五、根据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了解各科室实际情况并指导医疗保险工作,核实、认定参保患者身份、对临床医师进行有关医保政策的指导、考核医疗服务质量等,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认真执行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结算报销工作。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和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向县医保处上传各类数据。

  七、每月向医保处和人社所上报监管员考勤记录和工作情况。

  八、认真履行《曹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切实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二○XX年三月十三日

医保办工作职责7

  一、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区域医保规定,时刻牢记:以参保人员的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二、 负责医保政策、医保规定宣传,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本区域医保通知精神。

  三、 负责监管门诊、住院参保人员用药治疗情况,住院参保人员的病历、医嘱及费用清单要求一致性,及时提醒、督促科室医师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四、 参加医务处组织每周一次医疗查房工作,查看住院医保病人合理用药及检查治疗情况,并负责对住院医保病人进行身份、医疗卡、病历本对照抽查工作。

  五、 负责医保诊疗目录的代码匹配上传工作、医保药品目录代码匹配上传帮带工作、每日医保数据上传对账工作以及医保相关事项。

  六、 负责我院参保病员医疗费用个人支付、统筹金支付和公补金支付核查对照工作,每月向各区域医疗保险机构申请核拨上月份医疗费用事项。

  七、 按照我院医保管理规定,对各区域医疗保险剔除的部分医保费用,实行科室及人员责任制,以促进医保管理为断完善。

  八、 负责与地方医疗保险机构的工作协调,组织指导科室开展地方参保病人的就医管理。医保及新农合人员在我院就医结报政策.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一) 住院结报:

  1、 起报线:500元,第二次住院起报线减半:250元;

  2、 结报比例:

  3、 一次性住院超过90天的,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二) 普通门诊结报:

  参保病人门诊起报标准840元,发生医疗费累计840元以内,可报20%,超过840元至1.5万元部分,在即可报45%,退休可报50%,70周岁以上人员可报55%;1.5元万以上部分,以上人员均可报70%

  (三) 特殊病种门诊结报: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一) 住院结报:

  1、 起报线:800元,第二次住院起报线为:500元;

  2、 结报比例:

  3、 一次性住院超过90元的,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二) 普通门诊结报:

  成年人、未成年人普通门诊首次参保结报10%,连续参保结报20%。

  (三) 意外伤害门诊结报:

  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超过50元以支付80%,最高支付额以5000元为限。

  (四) 特殊病种门诊结报:

  成年人特殊病种门诊结报:50%;

  未成年人特殊病种门诊结报:60%。

  三、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

  (一) 住院结报

  1、 起报线:1000元,第二次住院起报线减半:500元;

  2、 结报比例:

  3、 一次性住院超过90元的,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二) 普通门诊结报:

  我院属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暂不运行新农合普通门诊结算。

  (三) 特殊病种门诊结报:

  1、 起报线:1000元,第二次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结算取消起报线;

  2、 一次性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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