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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复习:征税对象中劳务报酬所得
导语: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复习:征税对象中劳务报酬所得,方便大家学习参考!
征税对象中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用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演员从工作单位取得的是工资,假如自己走穴,那就是劳务。
具体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董事费收入:
(1)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按工资薪金征税(与个人工资合并)。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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