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应急处理措施

时间:2022-11-23 14:25:56 应急措施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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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应急处理措施

1、总则

施工安全应急处理措施

1.1 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击打、高处坠落、火灾和坍塌事故,及时有序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迅速调度所需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救援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3)项目自救和相关单位救援相结合。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项目部首先采取自己救援,同时报告给公司,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必要时请求相关单位和政府救援。

4)科学救援,预防为主。采取先进的救援技术,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项目正常状态下的风险评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不断完善装备,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5)针对本工程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出明确、具体和可操作性《预案》,实现救援行动的快速、有效、高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重伤一人及以上的触

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火灾、管线损坏、坍塌、台风(暴雨)和洪涝或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等生产安全事故。

3、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型、概率、程度和易发部位(见下表)

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一览表

4、应急组织与工作职责

4.1 应急组织

工程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员:技术负责、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队长等

4.2 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

1)全面掌握事故现场情况,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并技术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事故发生情况及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3)同意调配施救人员、资金、物资、器材;

4)发布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信息

5)承办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副组长职责

1)保护现场,实施抢救;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落实现场整改措施,恢复生产;

4)承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成员职责

1)具体抢救、护送伤员到最近的医院救治;

2)运送救援人员、物资、器材;

3)负责现场警戒、值班、事故救援情况记录、通讯联络;

4)承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5.1 通用类

小汽车或商务车、急救箱(内备:止血绷带、急救药品、常用药品等)

5.2 专业类

绝缘手套、绝缘钳、铁锹、水桶、干粉灭火器、防毒面罩、担架、软爬梯、挖掘机、吊车、高压注浆设备、污水泵、水泥、水玻璃、草包、导流管等。

6、应急培训与演练

6.1 应急培训

工程项目在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项目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应急救援人员的岗位分工与职责,事故报告方式,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用品)正确使用,抢救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坠落、管线抢险、烧伤、掩埋等人员知识能力教育以及扑灭火灾的知识能力教育。

6.2 应急演练

项目部在开工前期适当时候应组织全体参建人员对最容易发生的事故进行

应急演练,演练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通过实战演练达到提高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救援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7、事故报告

7.1 事故报告方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用电话向现场值班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按事先编制的预案组织救援。现场值班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用电话分别向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部、总包单位报告,同时向当地市(县)建工局、安监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请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支援和帮助。

情况非常紧急时,现场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可直接向110、120、119或者管线产权主管部门报警,报警时要详细准确(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情况及报警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还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和急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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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事故报告流程

7.3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财产损失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6)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已经采取措施;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

8)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8、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安全警戒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现场救援组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9、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抢险救援人员及有关人员撤离,安全警戒人员要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解除警示,恢复交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工程项目保险理赔与事故调查处理,

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详细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整改事故隐患,教育全体参建人员,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恢复生产。

施工安全应急处理措施 [篇2]

总则

1)为保障广大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保证本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措施。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标准、规程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坚决遵守厂内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分析研究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组织上、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督,解决和清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技术管理,安全保护措施制定与落实,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等方面。

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设备事故,减少一般轻微事故,百万工时负伤率<0.5分页‰;

重伤事故率为零;

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发生。

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检查督促各施工队、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违章的单位责令整改。

2)项目经理部制定符合项目运行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施工中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生产工人在管理和施工中安全责权利关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保证体系。

3)各施工队配足配齐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检查人员应由具备专业知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资格证书的同志担任。专职安全技术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安全生产责任制确立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为安全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安全教育

1)施工前认真学习厂规、厂法,教育职工无条件服从业主安全检查人员指挥,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领导班子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消除只抓生产、重进度而忽视安全的错误倾向。

3)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和有关职能人员经常组织学习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挥充分的作用。

4) 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并100%持证上岗。

5)各施工队建立施工班组安全例会制度。各施工班组要结合施工特点,坚持每周一次开展安全活动,并认真作好记录;危险部位的施工,要坚持班前讲安全。

6) 在施工现场要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牌和设置安全标志。

劳动保护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装应符合有关规定。

2)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和公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网、防毒罩等,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

3) 保证施工人员身体素质。

4) 高空作业者应定期作体格检查,持证登高作业。

5)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考虑施工人员身体承受能力。

6) 夏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7) 安排好职工生活,增强身体素质。

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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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如下:

2)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应每天巡视现场,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及时排除险情,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及时配合有关技术人员解决施工过程中暴露的安全技术问题。

3)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经理应亲自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4)安全管理人员要配合好建设单位安检人员的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保证无条件地及时整改。

5)对检查出来的安全违章问题,要严加惩罚。

安全技术管理

1)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卡时,必须结合具体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技术交底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与安全人员要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执行中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不足之处,或因施工需要变更某些条款时,必须报请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必须坚持“四不施工”,既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施工,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危险因素未排除不施工,环境情况不清楚不施工。

2)合理布置和管理施工现场,合理使用场地和设置围栏,妥善保护现场主干道,水源及消防栓,排水管道等。在施工现场设专区放置消防灭火器材,专人负责;道路畅通无阻;有地下设施的区域做出警告标志;危险区域必须有危险标志并设专人看管。在施工中遇有高压线路、动力设备附近及易燃易爆地段、临时交通要道等部位,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提出保护措施,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3)保证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平台、斜道、靠爬梯及其它防护设施坚固、稳定、安全可靠,有效发挥安全生产“三件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作用。登高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对一切应用于登高作业的设施和本体设施要实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登高作业的安全

4)制定大型设备吊装、安装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方准独立操作。

5)针对夏季雨季施工特点,制定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6)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消防措施和电气防护保险装置的管理,定期进行检修。

7)搞好环境保护,制定清除尘毒、噪音、防火、防爆、防辐射等安全措施。

8)作好安全救护工作与当地医疗机构,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作好救护车辆,消防器材准备,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进行处理

9)搞好文明施工,服从施工现场总图管理,保持施工现场场貌良好,机械、设备、材料堆放整齐,临时设施、水、电、管线布置架设符合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定,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搞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安全事故管理

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职工自我保护的意识,减少轻伤事故和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对于引起伤害、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应按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逐级上报,并立即通知甲方。我公司将立即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挽救伤亡,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对事故责任要认真追查,清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严格执行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特殊安全保障措施容器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设备内作业,外面需有专人监护,并规定互相联络方法和信号

2)设备内动火缺氧时,不得用通氧气法补氧。

3)清理塔器内可燃物残渣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4)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电线绝缘良好。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设备内作业,行灯电压在12v以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

5)设备出入口内外无障碍物,保证畅通无阻。

6)作业人员必须穿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保护着装和防护器具。

7)设备外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用具和灭火器材。

8)进设备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9)对进设备作业人员及监护人进行安全应急处理、救护方法等方面教育,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空气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动火安全技术措施

1)管线和结构预制要选在比较安全的区域作业。

2)高处动火(2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大于5级时禁止动火。

3)动火点周围(15米以内)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封闭。

4)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绝缘必须完好,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氧气、乙炔气瓶及动火点相互间距应保持10米以上。

5)动火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蒸汽带等消防器具。

6)一张火票只限一处动火,作业前后均应检查环境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电焊应拉闸断电,气焊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

7)在生产区动火、动火点周围应用石棉瓦隔离,防止火星乱溅。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开工前,应向厂方提出施工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临时用电票方可接电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临时用电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3)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标准,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4)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用电设施接地接零。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6)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7)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编号,防雨措施,盘、箱门必须能牢靠的关闭。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9)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0)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11)临时用电不得变更工作地点和内容,不准增加用电负荷。

12)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通知供电主管部门停电,由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破土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破土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地下埋设电力、电缆电信、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等设施,由厂方各个主管部门确认,开具破土作业票。

2)开挖时,应在现场用石棉瓦设维护墙及警告牌示,夜间设警示灯。

3)在施工过成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施工。作业中,不得损坏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埋地管道。

4)破土开挖前,应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

6)雨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再施工。

试压吹扫和试车安全技术措施

1) 试压吹扫试车应编制方案,且经甲方审批。

2)压力实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除非设计有特殊要求,不采用气体作试验介质。

3)吹扫试压和试车过程中,应划定禁区,无关人员不得如内。吹扫试压前,要对管道采取加固措施。

4)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计量部门检验合格,压力表设在最高和最低处,并不少于两块,试压用的盲板应进行核算。

5) 试压时应缓慢升压,发现泄漏时不得带压处理。

6)非热力管道,不得用蒸汽吹扫,冲洗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ppm。

7) 蒸汽吹扫时,管道上及其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

8) 脱脂清洗排放的脏液不得污染环境,严禁随地排放。

9)吹扫前,法兰连接的调节阀、节流阀、安全阀、孔板仪表件等都应拆卸下来,对以焊在管道的阀门和仪表,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0) 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

11)机组试车前,机组管线应安装完毕,吹扫试压结束,电气、仪表工程安装工作结束,并已调试合格。

12)现场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安全、消防设施安全、可靠,安全防护用品备齐。

13) 油系统试运行和控制系统的调试都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14) 检查机械部分的温度时,严禁用手触摸。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2)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吊装应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3)吊车和其它起重机械必须有专职人员动用,起吊中起钩、落钩和行走均应给予信号,警告地面人员避让。

4)吊装所用机具(滑车、吊钩、钢丝绳等)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利用电杆、设备管道或管架等做吊装锚点。

5)起重臂、绳索、起吊物与设备、建筑物及带线路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吊装绳索不得影响交通,必要时应设醒目标志或派专人监护。

6)起吊前检查起重机具是否完好,掌握被吊物件重量,不得超重起吊。埋地或与其它物件连接的物件不要起吊。长、大物件起吊时,必须有溜绳控制,被吊物平稳不摇摆。

7)起吊物件时,严禁吊物下站人或行走,卷扬机或滑轮旁及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厂。

2) 作业人员班前不准饮酒。

3)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4) 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装置。

5)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埙坏消防设备和工具。

6)不准踩在小型管线或其它设施上,不准敲击设备及物料管线,不准在施工区域以外胡乱走动。

7)禁止从上往下或往上抛物件或杂物。必要时应设警戒区,专人守护。多工种交叉作业时要加强联系,互相照应协同作业。

8) 在低温设备上作业,应戴防冻手套。

9) 机具材料应按规定布局摆放,拆卸的物件不得随意堆放,防碍交通。

10)射线探伤作业易在夜间零点之后进行,按规定手续办理探伤许可证,作业危险区域应拉警戒线、挂警示灯并派专人监护。

11)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素质要良好,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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