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措施

时间:2022-11-23 11:54:43 落实措施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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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措施

一、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措施

二、 协助部长抓好机电系统前期设计工作,做到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 根据新井建设自身规律,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胜任本职工作。

四、 协助部长抓好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管工作。保证安装工程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

五、 协助部长抓好对机电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管,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行。

六、 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参加隐患排查工作。

七、 参与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措施 [篇2]

1、原则

1.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1.2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对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和专项安全目标的工作组进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工作组和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罚。

1.3 班组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或为保证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隐瞒事故或违章的责任者给予处罚。

1.4 安全奖惩坚持以责论处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与奖励

2.1 年度安全目标:

2.1.1 不发生一般的火灾事故;

2.1.2不发生二类设备障碍;

2.1.3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2.2 处罚:

2.2.1发生一次火警,考核责任人200元;

2.2.2发生一次二类设备障碍,考核责任人200元

2.2.3、每年一次和春、秋检安规考试全部合格,不合格者考核(75分及格),考核20元;

2.2.4临时工人员、外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未教育、无证上岗者考核责任人50元;

2.2.5检修工作前未复查安全措施者,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2.2.6发生Ⅰ类习惯性违章者考核责任人200元;发生Ⅱ类习惯性违章者考核150元;发生Ⅲ类习惯性违章者考核100元;

2.2.7工作前不进行危险点分析、内容不全与实际不符、工作组成员不清楚危险点、工作未许可提前进行危险点签名,考核责任人50~100元;

2.2.7工作票工作地点、任务不清,安全措施不完善与现场实际不符漏洞较大者,考核考核责任人50~100元;

2.2.8每月必须抽查一次“工作票”合格率并进行考核,进行“两票” 合格率评比,每次不合格者考核责任人50~100元;

2.2.9无票(包括动火工作票)作业者(事故抢修除外),考核责任人50元;

2.2.10安全工器具不按要求佩戴、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者,考核50元;

2.2.11工作前不验电、不查看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和工作环境者,不按规定穿戴劳动安全用品者,考核50元;

2.2.12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规定使用、存放者,,考核50元;

2.2.13发现、避免人身、设备重大隐患的发生,奖励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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