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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日演讲稿(2)

时间:2017-11-09 15:30:09 演讲培训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宣传日演讲稿

  (三)灭火常识

  1、火灾的四个发展时期

  火灾初起期。火势会因室内氧气减少而自动减弱。这段时间的长短,随建筑物结构及空间大小而不同。如初起期未能灭火,火势将因门窗玻璃或其他薄弱部分的破坏,得到新鲜空气补充而变大。

  火灾成长期。随着新鲜空气通道的形成,火势急剧加强,室内温度迅速升高。当火势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在一瞬间形成一团大的火焰。火势出现闪烁时人就很难生存了,所以成长期的长短是决定人员避难时间的重要因素。

  火灾最盛期。从火势出现闪烁开始,火灾最猛烈,持续高温达600℃—800℃。这段时间的长短和温度高低,取决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火灾衰减期。最盛期过后,火势衰减,室内温度下降,烟雾消散。仅地上堆积物的焚烧残迹在微微燃烧,火灾渐趋平息。由于火灾有着如上的发展过程,人们可以赢得时间,尽快把火灾扑灭在初起期。

  2、几种常用的灭火方法

  冷却灭火法: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到燃烧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自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停止的方法。水和二氧化碳是常用冷却灭火剂。这种方法也常被采用在平时的防火工作中。

  隔离法:是将燃烧物与附近的可燃物隔离,将其他可燃物疏散到安全地带,控制火势蔓延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宜于扑救任何的固体、液体、气体火灾。

  窒息法: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冲淡、稀释空气中的含氧量,使燃烧物质因缺氧而熄灭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扑救封闭式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及容器内的火灾。如平时灭火时采取的用石棉被、湿麻袋、沙土、泡沫灭火剂覆盖在燃烧物上灭火,就是使用的窒息法。

  抑制法:是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燃烧的链反应而使燃烧物停止燃烧的方法。这种方法采用最多的有干粉灭火剂和卤代烷灭火剂。

  3、常用的几种灭火剂

  水。在具体的灭火工作中,水作为灭火剂,可以大量吸收物质燃烧热,从而降低燃烧物的温度,最终使燃烧终止。采用雾状水流还可稀释火场空气的浓度,也可以有效地扑救粉尘火灾。但应特别注意,水灭火剂不能扑救遇湿发生燃烧和爆炸的燃烧物,如碱金属、碱土金属等;也不能扑救带电物质、非溶性物质(如石油)等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常以液态形式储存在专用的容器(称为二氧化碳灭火器)中。因二氧化碳以液态形式储存释放时可大量吸收燃烧热,从而达到终止物质燃烧的目的。另一方面,二氧化碳是很稳定的惰性气体,它可以充分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窒息。它挥发后不遗留任何残留物,而且不具有导电性,因而特别适合扑救高压下的电气火灾和精密仪器设备火灾,不适合碱金属、碱土金属、氢化物火灾。需特别注意的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定不要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灭火器喷管的金属部位,以防冻伤。当火场上释放的二氧化碳超过一定浓度时,还会使人呼吸困难,甚至使人窒息。所以要特别提放。 泡沫灭火剂。这种灭火剂的种类较多,它是利用物质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泡沫和二氧化碳气体的灭火剂。这种灭火剂直接覆盖在燃烧物上,使燃烧物断氧而终止燃烧。它最有利于扑救液体火灾,但不能扑救极性溶剂火灾。

  干粉灭火剂。这种灭火剂采用超微的化学物质粉剂,作用于燃烧物上,可断裂燃烧的链反应而使燃烧终止。它的种类也较多,如碳酸铵盐干粉灭火剂、磷酸铵盐灭火剂等。这种灭火剂的使用范围较广泛。但不适合扑救木才、轻金属、碱土金属和各种精密仪器设备的火灾。 卤代烷灭火剂。这种灭火剂是由卤原子取代烷烃分子中的部分氢原子或全部氢原子后得到的`一类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我国使用范围最广的有1211灭火剂、 1301灭火剂,其次还有1202灭火剂、2402灭火剂等。这类灭火剂作用于燃烧物上分解出的溴原子可直接参与燃烧反应而终止燃烧,它同二氧化碳灭火剂一样,挥发后无残留物,并且不导电,因而最适合扑灭电气、贵重精密仪器以及图书类的火灾,它的灭火效率一般是二氧化碳灭火剂的3—4倍,灭火效率较高。但这类灭火剂的有机化合物能破坏大气的臭氧层,目前世界各国正在开发它的取代产品。

  4、火灾分类与灭火剂的适用

  火灾按燃烧物的成分划分为A、B、C、D、E五类。五类火灾可分别使用下列灭火剂:

  A类火灾(含碳固体火灾),可选用泡沫灭火剂、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清水灭火剂、酸碱灭火剂。

  B类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泡沫灭火剂(只适用油类)。

  C类火灾(可燃气体火灾),可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

  D类火灾(金属火灾),目前没有有效的灭火剂。

  E类火灾(带电燃烧火灾),可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干粉灭火剂。

  (四)及时报警。

  这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自己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的,一定要及时报警。 《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有着重要的意义。“报警早,损失小”已成为人们广泛熟知的常识。由于错误估计自己的灭火能力、怕追究责任或影响声誉、不会报警、惊慌失措忘记报警及错误认为消防灭火要钱等种种原因,导致人们不能准确、及时报警,贻误时机,使许多小火变成了大火灾,教训极为惨痛。所以无论火灾大小,都要及时报警,不应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准确掌握了报警时机,还要准确掌握报警方法:

  一是发现火警,应准确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

  二是详细反映火警情况,发生单位与地点、着火物种类、现场有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烟雾火光火势大小、现场及周边的供水条件、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要素。

  三是报警后要派人在有关的路口等待,接应消防车辆和人员顺利赶往现场。

  四是向有关部门报警后,还应向周围人员报警,吁请周边人员一同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上面我们讲了这么多,只是学校、学生防范、了解有关消防工作的一部分,还有发生火灾如何逃生、如何采取自救、身上着火怎么处置等等,内容涉及方面很多,评时也可以上上网查查资料,学习学习有关防火、逃生自救等内容,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

  一提到“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提到“消防”二字,我们必然会联想到“火灾”,脑海里便会出现浓烟、毒气和烈焰这样一些场景。有人在火场死里逃生,有人葬身火海,现在社会生活中,火灾已经成为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们生命财产的一种多发性灾害。据统计,全世界每天发生火灾10000起左右,死亡2000多人,伤3000—4000人,造成直接损失达10亿多元。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今年1至10月份以来,全国共发生火灾18。9万起,死亡1238人,受伤1204人,直接财产损失6。4亿元。

  纵观那些夺走无数人生命的火灾事故,哪一起不是人们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酿成的恶果?哪一起不是漠视生命,追求一时利益的惩罚呢?其实很多的安全隐患并不是我们没有看到,但为什么却没有及时地处理好?究其原因还是人们在内心深处缺乏对生命的关爱,对生命的珍惜。

  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你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是时候,你是幸运的,但同时你也开始了一趟没有回头重来的旅程。因此生命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宝贵的,只有珍爱生命,我们的生活才能幸福美满。当然,假若真的遇上火情,也不要慌乱。因为世界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保持冷静,机智的运用火场自救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甚至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在这里老师教大家几招:要用湿毛巾捂住自己的口鼻,蹲下身子,通过安全的通道走到安全的地方;在拨打119火警电话时,必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准确说出起火地点、燃烧对象、火势情况;若火已及身,切勿惊跑!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当外衣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

  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宝贵?毫无疑问,是人的生命!每个人来到这个美丽的地球上,都是幸运的。短短的一生,只要生命不息,都可以尽情享受到新鲜的空气、温暖的阳光,享受到亲人的关爱、老师的呵护,享受到日新月异的生活,憧憬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希望。

  在消防安全宣传日之际,老师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消防安全,珍爱生命,不要玩火,学会保护自己。

  谢谢大家!

  消防安全宣传日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消防安全与法制教育同行》。

  “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所以,我们也把这一天作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提起“消防”两个字,我们很自然的就会想起“火”。火与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火,既能造福人类,又能给人类造成无穷的灾害。常言道:“水火无情“。火灾的发生,常常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因此,消防安全,特别重要!小学生无论在校学习还是在家休息,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要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意识,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当然,如果万一发生火灾或遇到火灾时,希望同学们也不要惊慌失措、无所适从,而应当快速反应、灵活应变,尽快脱险,火中逃生!

  谁都渴望如诗如画的宝贵年华,谁都向往丰富多彩的绚丽人身,谁都希望拥有一个幸福而又美满的家庭……,然而这一切又都与“安全”二字有关。可以说,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黄金有价,生命无价“。世界上最宝贵的就是人的生命,没有生命便没有一切。这是人生的哲理,也是众所周知,老幼皆晓的简单道理。我们殷切期望每一位同学,人人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交通安全意识,时刻把交通安全铭记在心,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认真遵守各种交通规则,人人都争做交通文明的使者,让平安、吉祥、美满、幸福与我们永远相随!

  谈完消防,安全,我们再来谈谈法制。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例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刻,辨别能力十分弱,有强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易受到外界的影响。

  下面我给大家讲两个小事例:

  有一个16岁少年犯,看了很多港台枪战片和武侠小说,对其中“老大”的任务和打打杀杀的场面很羡慕,总想着几个人组成团伙,占领一条街,称王称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误杀他人,被判六年。还有一名学生,看到同学们经常买好吃的零食,好玩的玩具,他十分羡慕,于是不断地向爸爸、妈妈要零花钱,但是零花钱不够花。他终于抵挡不住诱惑,就偷偷地从爸爸、妈妈的钱包里拿走五元、十元,慢慢地数目越来越大。他的行为偶然被妈妈发现,他妈妈狠狠地揍了他,并对他严加防范。他见偷不到家里的钱,就开始到小店里偷东西。到了十一、二岁的时候,他竟然开始偷自行车,还以每辆50元的价钱销赃。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在他盗窃学校保险柜时被当场抓获。按照法律,他被指控为盗窃罪,由于这位学生是未成年人,所以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到少管所去反省5个月。

  从这一个个的事例中,我们认识到了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犯罪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 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多去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法,适当时候懂得自我保护。

  2、 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我们不应该束手无策,而是应该勇敢的与他作斗争。

  3、 掌握防卫方法,防止犯罪分子袭击。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早在1986年邓小平爷爷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教育。”关注青少年,就是关注祖国的未来。但愿全社会都能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使我们从小学法、懂法、知法,认认真真读书,堂堂正正做人,长大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消防,安全,法制是“兄弟”,只要我们珍爱生命,关注消防安全,重视法制教育,那么幸福就会在我们的身边!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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