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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7-06-27 14:36:45 建筑施工 我要投稿

岳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岳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为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岳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位于城关镇天鹅中路6号,办公电话是7636199。

  岳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局属相关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等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协调城市公用事业、建筑业、建设市场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对全县建设监理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风景园林(雕塑)、建筑抗震设防(加固)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城市供水、排水、供气、城市、路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建监察等工作;负责“12319”城市管理热线管理和服务;指导、管理城建档案和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招商引资。

  (三)负责对全县房地产业的协调和指导,加强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工作的宏观规划、指导、监督和协调;负责组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的拟订和监督实施。

  (四)参与县本级城建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管理和调控;指导和监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参与城建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负责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协调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

  (五)负责全县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征收、调剂、拨付和统筹管理。

  (六)负责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发包、承包计价活动和造价咨询市场;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

  (八)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管理;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九)负责防震加固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十)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建设新科技、新项目、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十一)承担推进全县城镇减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和重大减排项目建设;负责城区绿化休闲广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

  (十二)承担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建制镇、乡镇镇规划编制和方案评审;指导全县各乡镇、村场建设,负责全县小城镇建设协调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7636199)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保密、接待、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文明创建、值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指导、协调、督办局属单位信访、维稳案件处理;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计财股(7636958 7636188)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系统财务的监督与检查;负责监督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指导与检查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县城建统计报表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7636318)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组织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以及民事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受理举报、投诉;负责实施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记录公示等制度;监督指导局属有关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年检年审项目、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四)安全管理股(7636288)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编制局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督促落实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燃气管理安全、市政建设安全的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审核、申报;负责局系统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城市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指导股,7628068)

  负责城区市政工程项目库的建设;参与拟订市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参与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用建设新建项目的选址、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工程立项、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参与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督促所有市政项目报建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招标等手续;负责组织实施县投县建和参与的非经营性城市公用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牵头协调直管市政项目建设的有关矛盾和纠纷;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指导、监督以及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县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外来装饰装修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县城区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及所有建筑物外墙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民用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科技项目实施和技术引进;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的攻关、鉴定,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根据《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管理县城供水工作;负责争取县城供水项目资金和监管县城供水项目资金的使用。

  (六)村镇建设管理股(7651038)

  拟订全县村镇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全县建制镇、乡集镇、村庄的规划编制和方案评审;指导全县建制镇、乡集镇、村庄的村容镇貌整治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民进行危房改造,推广农村节能住宅建设,推进村民住房建筑节能改造;负责编制全县建制镇专项资金的分配计划,并监管其使用;负责全县小城镇建设行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建制镇、乡集镇、村庄建设管理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县中心镇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7651269)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评标办法和相关管理措施;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含附属设施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改扩建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备案、书面报告审查和中标人确定等监督工作;负责招标代理市场的监督管理,审核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并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检查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

  (八)人事股(7636033)

  拟订局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干部及局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组织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和党建工作,负责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负责行业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职工教育(包括岗位培训)、再就业教育;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