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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安全教育工作计划(2)

时间:2017-05-18 13:29:42 国际中小学 我要投稿

2017年教育部门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24.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研究制订《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印发《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和《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研究制订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研究制订高职院校专业评估方案,开展专业评估试点。推进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开展2017年普通本科院校评估工作。继续推进工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完善高职、普通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设。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25.着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实施好语言文字“十三五”发展规划。大力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举办第二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展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建设语言服务平台和数据库,提高保障国家战略和安全的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实施语言文字筑桥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继续组织办好中华经典诵写讲、汉字听写大会、诗词大会等活动,大力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研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发布《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稿)。推进语言文字科研工作和语言文字智库建设。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

  26.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2017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深入推进中小学西部教学改革支持活动。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装备配备标准化。落实好《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继续实施定点联系滇西片区精准帮扶项目。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研究制订加快推进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方案。推进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继续推进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进一步落实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各项举措。制订并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工作的意见》。

  27.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指导各地做好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督促有关省市特别是特大型城市,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政策。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科学合理编制2017年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制订关于推进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确保2017年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小至4个百分点,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继续调整优化研究生层次和类型结构,改进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定向本科医学教育改革,继续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5000名左右定向本科医学生。

  28.提高学生精准资助水平。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中职免学费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等学校国家资助政策。

  29.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系统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公共课、核心课程群建设,认定一批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继续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完成全国1000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任务。提升教育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30.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大力开拓城乡基层就业空间,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教师特岗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进一步向重点领域输送高校毕业生。深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推动各地各高校完善细化创新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推送优秀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加强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六、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1.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启动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研制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及认证办法,全面强化“三字一话”等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及高校教师国培计划体系,推进培训学分管理,提高培训实效。着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各地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扩大实施范围,特岗计划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研制加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深化“县(区)管校聘”示范改革。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优秀教师宣传力度,办好“当代教师风采”专栏。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全面启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32.督促落实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4%。推动各省(区、市)2017年年底前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推动落实完善生均拨款制度,推动各省(区、市)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

  33.全面加强依法治教。进一步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修正案》和《校企合作条例》的审议。完成《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和《学校安全条例》草案的起草,启动《学前教育法》立法,推进《学位条例》修订。研究制订《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学校未成年学生保护规定》等规章。设立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立法咨询专家库。启动依法治教示范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出台关于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订部属高校加强法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34.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对照新审定修改的教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规定,开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和查处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教育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民生资金等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行风学风建设,贯彻落实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全面实施《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严肃惩治学术不端行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中管高校的要求。提高政治巡视站位,实现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全覆盖,积极配合做好对中管高校的巡视,加强督促整改和跟踪督办。

  35.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开展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完善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第五届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印发应急疏散演练规程。加强学校安全监管,组织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加强校车安全监管,继续督促相关省份抓紧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推动绿色校园建设。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高校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平安高校”精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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