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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8-03-05 08:39:50 公务员考试 我要投稿

2017年四川省眉山市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政法委研究,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选调参公事业编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

  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符合条件的`市、县(区)机关(单位)参公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

  (二)条件

  1.具有参公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在市、县(区)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2.具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30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政中心西5-5),联系电话028-38168086。

  3.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公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在市、县(区)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近两年以来自己撰写的1-3篇文字材料。

  4.资格审查:由市委政法委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评和考核

  市委政法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比选方式进行考评。

  根据考评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三)审定

  市委政法委研究以后正式确定拟调人选。

  (四)调动

  对拟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人员参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反映。

  监督电话:13990380151

  五、本公告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政治部(028)3816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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