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27 08:17:5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火灾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15篇)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应对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各级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

  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 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 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中国xx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 应急管理办法》、《中国xx集团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应急工作原则

  1.4.1 切实履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把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

  1.4.2 高度重视电力行业火灾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长效预防管理与应急处置 相结合,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1.4.3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企业责任主体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制订完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 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企业所在地消防专业队伍的沟通,形成快速反应、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应急 管理机制。

  1.4.4 应急处置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救护和环境的防护,采取措施防止 事故扩大和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1.5 本预案为火灾事故综合预案,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油系统火灾应急预案》、《发电机火灾 应急预案》、《变压器火灾应急预案》、《电缆火灾应急预案》、《燃油区火灾应急预案》、《输煤系统火灾 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预案配合使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电力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中的燃油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输煤系统、汽(水)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储)氢站、变压器、电缆层(间、 隧道)、蓄电池室、脱硫塔、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电站基(扩)建、煤矿以及办公、生活场所存在 物理着火和化学燃爆的可能。

  火灾事故可能同时伴有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3.1.1 公司成立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组成,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

  3.1.2 公司所属各企业成立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各企业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本 单位各分管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并组建相应的应急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2 职责

  3.2.1 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3.2.1.1 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3.2.1.1.1 负责批准各应急响应计划。

  3.2.1.1.2 负责审核应急响应计划及应急预案。

  3.2.1.2 安监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更新,跟踪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

  3.2.1.3 经理工作部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及处理情况。

  3.2.2 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机构及部门职责

  3.2.2.1 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机构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指 挥事故应急工作。

  3.2.2.2 运行管理部门在现场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负责运行设备运行方式调整, 隔离相关设备系统和动力源。

  3.2.2.3 检修、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牵头实施现场应急的 具体工作。

  3.2.2.4 安全监察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2.2.5 保卫部门负责灭火、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3.2.2.6 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对外联络及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2.2.7 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2.2.8 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3.3 各应急小组职责

  3.3.1 现场设备隔离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 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位置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火灾事故所涉及的 设备、系统及动力源。

  3.3.2 引导疏散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 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 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3.3.3 安全保卫警戒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 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 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 指挥部报告。

  3.3.4 灭火施救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 案的内容以及各类火灾的施救方法、火灾所涉位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 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3.3.5 救护后勤保障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 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 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 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4 预防、预警和接警

  4.1 危险源监控和预防 电力生产企业单位须完善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xx集团公司防

  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机械部分)》(xx集团公司)的有关规 定,做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4.2 预警和接警

  4.2.1 预警 电力生产企业单位任何不受控制的失火火情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现人应及时就近拨打“厂内火警”和“119”报警,并向运行当班值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火灾事故报警要点:

  4.2.1.1 火灾地点;

  4.2.1.2 火势情况;

  4.2.1.3 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4.2.1.4 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

  4.2.1.5 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4.2.2 接警

  4.2.2.1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厂用警报”,启用呼叫系统通报火灾地点, 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4.2.2.2 倘若火灾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4.2.2.3 接警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各机构成员应赶赴火灾现场,辨析火势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 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4.2.2.4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程序

  5.1.1 火灾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5.1.1.1 火灾事故发现人发现火情,事故现场设有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的,应立即启动 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并临近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和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灭火扑救或 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当火势猛烈,危及人身安全时,采取必要措施后紧急避险逃生。

  5.1.1.2 火灾事故地点管辖范围负责人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对火灾涉及设备、系统进 行迅速、准确隔离,并切断相关动力源;组织人力启用事故现场消防设施,尽力扑灭初起火警;当火 势扩大,可能殃及人员集中区域,应组织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并派员引领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灭 火。

  5.1.2 火灾事故的应急展开

  5.1.2.1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 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相应的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5.1.2.2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 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带明显的识别标志。

  5.1.2.3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 况,下达疏散人员、灭火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5.1.2.4 火灾事故中如伴有或发生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事故 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人身伤亡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环境污染应 急预案》等。

  5.1.2.5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驻厂武警和经警增援,为实施警 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5.1.2.6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企业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 专业机构增援,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5.2 应急结束

  5.2.1 火灾事故现场火势已扑灭,在确认无复燃可能、各类已启动的次生事故应急预案均已结束、 投入的各应急小组人员已全部撤回复命后,由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5.2.2 应急行动结束后,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待事故取证完毕后清理事故现场。

  6 信息报告和发布

  6.1 在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通过三个渠道向公司生产值班室和及主要领导报告。

  6.2 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应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6.3 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事故单位行政办公室经审核批准,统一对外准确发布火灾事故的信息。

  7 后期处置

  7.1 应急行动结束并完成调查取证后,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人力进行现场的物资以及污染物的清理, 消除事故影响,及早恢复生产、办公、生活秩序。

  7.2 事故伴有人身伤亡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妥善安排受害者医疗救治、安抚、慰问受害者家属等 工作。

  7.3 事故发生单位的财产保险工作小组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对设备损坏和损失、救灾物资损失、 人员伤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财产保险、工伤保险材料,启动善后赔偿理赔程序。

  7.4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将事故起因、抢险过程和结果形成简要书面报告和在事故处理结 束后 3 日内形成专题报告,逐级上报。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 通信系统管理部门应在应急行动中派员值守,保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8.1.2 本预案各应急机构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和企业单位置备无线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8.1.3 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联系方式由各单位发布......

  8.2 应急队伍保障

  8.2.1 企业单位应组建兼职应急队伍,按本预案职责定期进行训练,提高应急队伍的能力。

  8.2.2 加强与企业单位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专业机构的沟通或订立互助协议,保障应急行 动的专业支持。

  8.3 应急物资保障

  8.3.1 各企业的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按国家以及行业标准配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保 证消防设施的性能完好。

  8.3.2 其他通用物资(应急照明灯具、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罩、备用消防器材、医疗救护器材、 应急车辆等)由本预案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定点存放,并落实专人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时及时到位。

  8.4 经费保障 公司以及下属各单位财经部门应置备应急专项资金,接受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指令专项调用,保证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培训部门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对本企业各类预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危险辨识、疏散人员、灭火扑救、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协同配合能力。

  9.2 演练 公司以及下属企业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本预案和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0 奖惩

  10.1 奖励 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2 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 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制订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2.2 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10.2.3 对重大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10.2.4 有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0.2.5 有对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11.1.1 特大火灾

  火灾造成死亡 10 人及以上;重伤 20 人及以上;死亡、重伤 20 人及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元 及以上。

  11.1.2 重大火灾

  火灾造成死亡 3 人及以上;重伤 10 人及以上;死亡、重伤 10 人及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30 万元及 以上。

  11.2 应急预案备案

  11.2.1 本预案报送中国xx集团公司备案。

  11.2.2 公司下属企业制订的应急预案,报送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及公 司备案。

  11.3 维护和更新

  11.3.1 本预案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以及本企业生产条件和组织体系变化 组织修订更新。

  11.3.2 本预案应根据应急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的评估组织修订更新。

  11.4 本预案由公司安监室负责解释。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2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现场环境概况

  一、公司地理位置处化工路赤天化成品车间对面靠山一侧,占地面积8000平米,建筑面积7500平米。

  二、主要生产厂房六个,消防通道口九个,每一通道口可接纳消防灭火车辆。

  三、生产车间及办公楼配置灭火器70具,消防箱2个。

  四、主产品编织袋不属易燃物质。

  五、公司二部一室、三个生产车间管理各类事务,生技部负责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六、公司对现场灭火器每周均进行检查,生产班组每班进行交接,对有缺损过期器材及时更换、补充。

  七、消防器材摆放在易于取拿的地方,消防通道随时保持畅通。

  二、公司安全、消防组织结构

  一、本公司消防工作受赤天化集团公司消防队的监管和指导。

  二、防火工作设有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或特殊情况的领导指挥管理。

  三、组建一支有一定的消防救火知识和经验的义务消防队。

  四、公司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公司配有专职安全员,三个生产车间配有兼职安全员,各车间班组也配有兼职安全员。消防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学习均有纪录、记载。

  三、火险事故预想

  根据我公司所处环境,生产属性,机电仪的配置,所用辅料的可燃属性,员工的消防意识等,可能有几种火情:

  一、编织袋不是易燃物质,但可燃,一旦有火源同样可出现险情。

  二、印刷岗位使用的辅料属可燃物,是公司防范重点。

  三、机电仪出现故障产生的火源。

  四、不排除雷电产生的`火灾。

  五、员工违规产生的火源险情等。

  四、扑救措施

  一、出现险情值班员工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876119或119和报告公司相关领导。

  二、快速集结义务消防队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扑救工作。

  三、扑救现场指挥由专业消防队统一指挥。

  四、由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成员组织疏散和协调等工作。

  五、指派专人在所有通道处疏散救人。

  六、快速调集公司灭火器具投入扑救。

  七、现场动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办理动火证,派专人监护。

  八、动火前准备好灭火器材,以便出现火情及时扑灭,避免火情扩大。

  五、事故处理

  一、由公司生技部组织调查事故原因。

  二、处理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三、重大事故上报工作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整理材料上报。

  四、生技部收集公司所属单位的事故报告并存档。

  、教育培训

  一、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队员参加全国安全月活动,接受各种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

  二、坚持开展员工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证上岗。

  三、利用公司板报宣传安全消防知识。

  四、所属单位应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消防知识。

  五、每年对员工进行的安全学习考试必须包含消防知识内容。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3

  为了及时灭火和疏散人员,避免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结构

  “一部、六组”即: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组、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保安部经理

  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工程部经理、客物部经理、中控室主管、保安部主管

  地点:由指挥部人员设定

  电话:人员联系电话要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组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

  1、灭火行动组:由警队20人担任

  负责人:保安部带班主管、警队班长为义务消防队队长

  职责:扑灭火灾和防止火势蔓延

  2、疏散引导组:各客户行政负责人25人,客物部4人

  负责人:客物部带班经理、各客户主管行政负责人

  职责:引导客户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拥挤损伤

  负责人:中控室主管、客户行政负责人、保安部

  职责:保证各组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络及情况的反馈

  4、安全防护组:警队5人

  负责人:由警队副队长负责

  职责:守护大厦各个出口,防止坏人进行破坏

  5、救护组:工程部综合维修4人、综合办公室2人、财务部2人

  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责:救护受伤人员

  6、后勤保障部:工程部10人

  负责人:工程部带班经理或主管

  职责:提供水、供火场用灭火器、断电及抢险工具等

  二、处置程序

  (一)指挥部应急程序和措施

  1、指挥部人员集合,指挥部成员(成员不在岗的,由带班主管代替)接到通知后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在火场适当位置组成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组控制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下达疏导客户指令。根据现场火情情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导组到现场疏导客户撤离现场。

  4、下达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5、调集物业公司各部门人员抢险救灾,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119”和封楼。

  (二)灭火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灭火区域的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

  2、警队后勤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火场灭火。

  3、灭火区域相邻单位有关人员将易燃物品按统一指挥及时搬到安全地点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听从指挥。

  4、消防中控室根据火场情况和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

  (三)疏散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和着火单位疏散组负责人立即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

  2、其他相邻单位疏散组负责人协助着火单位疏散人员并作好本单位的疏散准备。

  3、警队5人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护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进入大厦。

  4、中控室向客户进行广播(广播词附后)。在紧急情况下中控室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进行疏散。

  (四)报警、接警处置及通讯、联络等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警后,发现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或向行政负责人报警。

  2、消防中控室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及指挥部其他成员到消防中控室集合。

  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监控值班经理(公司总值班人员)各单位通讯组人员随时向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指挥部成员、各单位行政保卫负责人将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留存中控室以便随时联系。

  5、各行动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执行任务的情况。

  (五)安全防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大厦发生火灾后,外勤警员立即到大厦正门和地下车库门口布置警力进行警戒,防止外人进入大厦。

  2、帮助撤出人员撤离大厦,并进行安置。

  3、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大厦外围,停靠至适合灭火位置。

  4、疏导围观群众,不要堵塞道路。

  5、大厦车场停靠的车辆,要及时通知客户开驶离走,以免损坏。

  (六)救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

  2、对受伤严重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

  (七)后勤保障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向火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它所用工具。火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三、要求

  1。在抢险救火中,各客户都要积极发挥主动作用,作好配合灭火和疏散工作。

  2。所有参战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3。各级人员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任务。

  4。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湿毛巾将口、鼻捂住并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

  5。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客户负责人员如未在班,由代班人员履行其职责。

  6。由总值班室收集各客户负责人员联系电话,以备紧急联系。

  四、注意事项

  1。预案贯彻。公司员工及各客户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预案各组的组成。本预案要求各组的组员也是上一级灭火组的组成人员。例:楼层级灭火员也是大厦物业公司级灭火组人员。

  3。预案启动。在火警发生时,立即投入灭火,并根据具体情况逐级启动警队、客户级灭火,疏散预案,全力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如火灾难以控制,立即启动本预案。

  附:消防应急广播词

  客户同志:

  此大厦**层发生火情,情况不严重,有关人员正在处理中,但为了您的安全,请您携带好随身物品,在物业人员的引导下撤离到安全地点,撤离过程中,请您不要乘座电梯,听从物业人员的疏导。谢谢!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