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26 19:38:5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火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2

  为了及时灭火和疏散人员,避免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结构

  “一部、六组”即: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组、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保安部经理

  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工程部经理、客物部经理、中控室主管、保安部主管

  地点:由指挥部人员设定

  电话:人员联系电话要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组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

  1、灭火行动组:由警队20人担任

  负责人:保安部带班主管、警队班长为义务消防队队长

  职责:扑灭火灾和防止火势蔓延

  2、疏散引导组:各客户行政负责人25人,客物部4人

  负责人:客物部带班经理、各客户主管行政负责人

  职责:引导客户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拥挤损伤

  负责人:中控室主管、客户行政负责人、保安部

  职责:保证各组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络及情况的反馈

  4、安全防护组:警队5人

  负责人:由警队副队长负责

  职责:守护大厦各个出口,防止坏人进行破坏

  5、救护组:工程部综合维修4人、综合办公室2人、财务部2人

  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责:救护受伤人员

  6、后勤保障部:工程部10人

  负责人:工程部带班经理或主管

  职责:提供水、供火场用灭火器、断电及抢险工具等

  二、处置程序

  (一)指挥部应急程序和措施

  1、指挥部人员集合,指挥部成员(成员不在岗的,由带班主管代替)接到通知后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在火场适当位置组成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组控制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下达疏导客户指令。根据现场火情情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导组到现场疏导客户撤离现场。

  4、下达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5、调集物业公司各部门人员抢险救灾,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119”和封楼。

  (二)灭火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灭火区域的.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

  2、警队后勤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火场灭火。

  3、灭火区域相邻单位有关人员将易燃物品按统一指挥及时搬到安全地点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听从指挥。

  4、消防中控室根据火场情况和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

  (三)疏散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和着火单位疏散组负责人立即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

  2、其他相邻单位疏散组负责人协助着火单位疏散人员并作好本单位的疏散准备。

  3、警队5人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护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进入大厦。

  4、中控室向客户进行广播(广播词附后)。在紧急情况下中控室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进行疏散。

  (四)报警、接警处置及通讯、联络等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警后,发现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或向行政负责人报警。

  2、消防中控室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及指挥部其他成员到消防中控室集合。

  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监控值班经理(公司总值班人员)各单位通讯组人员随时向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指挥部成员、各单位行政保卫负责人将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留存中控室以便随时联系。

  5、各行动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执行任务的情况。

  (五)安全防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大厦发生火灾后,外勤警员立即到大厦正门和地下车库门口布置警力进行警戒,防止外人进入大厦。

  2、帮助撤出人员撤离大厦,并进行安置。

  3、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大厦外围,停靠至适合灭火位置。

  4、疏导围观群众,不要堵塞道路。

  5、大厦车场停靠的车辆,要及时通知客户开驶离走,以免损坏。

  (六)救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

  2、对受伤严重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

  (七)后勤保障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向火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它所用工具。火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三、要求

  1。在抢险救火中,各客户都要积极发挥主动作用,作好配合灭火和疏散工作。

  2。所有参战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3。各级人员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任务。

  4。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湿毛巾将口、鼻捂住并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

  5。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客户负责人员如未在班,由代班人员履行其职责。

  6。由总值班室收集各客户负责人员联系电话,以备紧急联系。

  四、注意事项

  1。预案贯彻。公司员工及各客户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预案各组的组成。本预案要求各组的组员也是上一级灭火组的组成人员。例:楼层级灭火员也是大厦物业公司级灭火组人员。

  3。预案启动。在火警发生时,立即投入灭火,并根据具体情况逐级启动警队、客户级灭火,疏散预案,全力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如火灾难以控制,立即启动本预案。

  附:消防应急广播词

  客户同志:

  此大厦**层发生火情,情况不严重,有关人员正在处理中,但为了您的安全,请您携带好随身物品,在物业人员的引导下撤离到安全地点,撤离过程中,请您不要乘座电梯,听从物业人员的疏导。谢谢!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3

  一、总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制定公司20xx年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传。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时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应急演练要求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要制定出应急演练方案交安全环保部审核,演练方案应包括演练单位、时间、地点、演练步骤等。

  5、预案演练完成后应对此次演练内容进行评估,填写应急预案评审记录表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登记表后交安全环保部备案。

  6、每年对应急预案本身进行一次评审。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4

  1 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工作和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2 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司灭火预案能够顺利、有序、安全的实施,特设立消防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确保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安全疏散组、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

  2.1总指挥: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副经理担任,负责领导指挥灭火、疏散预案的实施。

  2.2现场指挥:由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灭火、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3灭火行动组:

  组 长:保卫部主任。

  副组长:机关各部室主任。

  成 员:机关全体职工组成。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战斗。保卫人员负责为专业消防队提供室内外消防栓的准确位置。

  2.4通讯联络组:

  组 长:政治工作部主任。

  副组长:保卫科主任。

  成 员:由义务消防员和机关全体职工组成。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2.5安全疏散组:

  组 长:工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火灾发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和公司义务消防员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物资,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

  2.6防护救护组:

  组 长:行政工作部、政治工作部主任。

  副组长:两办副主任、物流分中心主任。

  成 员:保卫人员,火灾发生部门工作人员及义务消防员、汽车班人员联合组成。

  职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转移火场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战斗顺利进行。

  2.7后勤保障组:

  组 长:物流分中心主任。

  副组长:生活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物流分中心、行政工作部、安装公司抢修人员和发生火灾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3 预防措施

  3.1公司消防责任人及主抓消防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本部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要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消防保卫干事每年应组织一次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灭火演练。

  3.2机关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空调、微机等用电设施。对本部门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4 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保卫人员、灭火预案专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赶到),组织灭火扑救和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工作等。

  5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器起火应用1211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车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6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被困人员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7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除留有足够的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防护组、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120”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8 现场保护

  灭火战斗结束后,防护救护组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5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以便迅速、有序、有效、妥善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火灾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9人;重伤10-19人;受灾30-49户;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张玉贤

  副组长:冯向阳

  成员:杨小府张观福刘修理张观文陈启忠胡茂鸿田维江李涛胡剑峰吴学浩

  三、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按照预案迅速统一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副组长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开展落实,做好准备,保证完成组长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成员具体负责火灾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救护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员工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刘修理

  成员:吴刚张洪进杨正容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公司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并立即拨打“119”和“110”,快速通知并调动全体员工,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吴学浩

  副组长:田维江

  成员:陈康于黔田华冉军代勇冉朝忠周劲松杨小波

  主要职责:负责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准备消防设施和消防用具,立即切断电源,迅速投入救火救灾工作;负责保护现场,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三)救护组:

  组长:张观文

  副组长:李涛

  成员:姜全彬杨秀宜郑芳颜世荣张贵生

  主要职责:负责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并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员工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胡茂鸿

  副组长:陈启忠

  成员:胡剑峰牟长勇陈彬安明飞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员工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员工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五、员工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火灾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公司重特大火灾领导小组,以便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同时立即向“119”、“110”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人员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行动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4.灭火和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安全疏散和火灾自救知识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在火灾救援现场及时传授给被困人员,使其延长获救时间,切实保证被困人员的安全撤离。

  六、人员安全疏散与自救方法

  1.疏散时,如人员较多或能见度很差时,疏散组应带领人员鱼贯地撤离起火点,带领人可用绳子牵领,用“跟着我”的.喊话或前后扯着衣襟的方法将人员撤至室外或安全地点。注意不要互相拥挤。

  2.在撤离火场途中被浓烟围困时,可采用低姿势行走穿过浓烟;有条件时可采用湿毛巾等捂住嘴、鼻;或用短呼吸法,闭口用鼻子呼吸,以便迅速撤出烟雾区。

  3.如果被火困于二楼,可以先向楼外扔一些被褥或其他柔软物品作垫子,然后攀着窗口或阳台往下跳。这样可以缩短距离,更好地保证人身安全。如果被困于三楼以上,则千万不要往下跳,因距离大,容易造成伤亡。

  4.如果被火困于里面,确实没有可能向外冲时,可向头部、身上浇些冷水或用湿毛巾将头部包好,身体尽量贴近地面,延长获救时间,耐心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

  5.人身着火的应急措施:一旦衣帽着火,应尽快地把衣帽脱掉。如来不及,可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身上的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引起新的起火点。身上着火,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在场的其他人员,可用湿麻袋、毯子等物把着火人包裹起来,以灭息火焰;或者向着火人身上浇水,帮助受害者将烧着的衣服撕下或者跳入附近池塘、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焰熄掉。

  七、物资疏散方法

  1.疏散那些可能扩大火势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如:起火附近的汽油、柴油油桶;充装有气体的钢瓶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2.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如:档案资料、高级仪器以及经济价值大的设备等。

  3.疏散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如:妨碍灭火行动的物资、怕水的物资等。

  八、公司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公司火灾应急预案6

  1.1事故风险分析

  1.1.1事故类型

  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主要火灾类型有:大型变压器火灾事故、液化气泄漏火灾事故、电缆火灾事故、易燃可燃物品火灾、电气火灾事故、集控室火灾事故、配电室火灾事故、重要生产场所火灾事故、建筑物火灾事故、办公室用电器火灾等。导致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因厂房设备陈旧、电器线路老化,维修资金不到位和隐患整改不及时等,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防火部位、重点岗位,管理不到位、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也有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

  三.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企业有关规定,私拉私扯电线、违章使用电炉等,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四.电气设备和电力电缆,如安装、联接、使用、维护不当,检查不到位,保护监测装置失效,特别是有的设备和电缆选型不对,或者老化等,有发生火灾的可能;在进行电气焊作业,如违章操作,或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当,也有发生火灾的可能;

  五.雷电引起火灾;

  六.机械作用(摩擦、振动冲击等)引起的火灾。

  1.1.2危险程度分析

  火灾是指由于可燃物而引起的烧伤、窒息、中毒等伤害的危险,包括由电气设备故障、雷电等引起的火灾伤害的危险。

  一.生产过程中如果设备超负荷运行、违章动火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同时机电设备等由电机驱动,供电线路如果敷设不规范,设备长期过载,启停控制失当,供电线路积尘,可能引发电缆火灾;

  二.运输车辆的燃料汽油、柴油等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如果油品发生泄漏,作业场所存在引火源,电气设备不防爆,均可能诱发火灾事故;

  三.易燃固体废物的堆场、堆棚等未设置消火栓等防火设施;

  四.明火取暖、吸烟或无意有意点火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明火与蜡纸、碎木材、油棉纱等可燃物接触,很容易将其引燃,如果扑灭不及时,便会酿成火灾;

  五.进行气焊、切割及电焊作业时,如果没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由焊接、切割产生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遇到木材、棉纱或其他可燃物,便可能造成火灾。据测定结果,焊接、切割时飞散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碎粒的温度高达1500~20xx℃,其水平飞散距离可达10m,由此可见,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引火源。

  1.1.3事故影响范围

  火灾事故影响的范围较广,火灾不仅毁坏物质财产,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还直接或间接危害生命,给人们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危害。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除了影响本公司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外,还有可能影响周边区域。

  1.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2.1指挥机构

  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指挥机构是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的各小组及成员。

  1.2.2职责

  其职责主要是:研究部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企业各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审定、修订本预案;领导、组织和协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组成救援抢险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参与应急工作;向上级岗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协调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

  1.2.3职责分工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发布启动和解除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救援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3.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5.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组织领导应急演练。

  6.当事故扩大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向区安监局请示启动一级响应应急预案;

  7.负责对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二.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发布抢险救援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及处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并下达是否请求公安消防队以及急救中心支援的命令。

  三.领导小组副组长指责

  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作好抢险现场救灾工作的紧急组织,具体负责抢险队的指挥,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的抢险命令;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对抢险、抢修作业根据技术规范和工艺情况,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并随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情况;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安排和现场保卫及周边警戒的工作,布置善后的现场保护,维护工作秩序,防止意外破坏情况发生;负责应急救援材料等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不在时行使领导小组组长的权力。

  四.抢险人员职责

  1.消防员听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着火地点迅速就近接通水源或提起灭火器听命令灭火。做到迅速、准确、有效。一切行动听指挥,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灭火情况,注意现场保护。

  2.抢修员在听到报警后,按照《抢险队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各就各位按照指挥部命令及抢修方案立即投入设备及管线的抢修。负责抢修破损的管线或阀门,泄漏点的堵漏等。

  抢修中必须注意安全,及时向指挥人员汇报情况。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现场停留观看。救护员在报警后要迅速按预定集合待命,接到指挥部命令后,立即投入抢救人员及财产,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情况,做好待命抢险准备。

  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成:指挥中心下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设在公司办公室。由公司企管部经理担任主任。

  2.职责

  1)组织编制和修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明确各有关救援部门、队伍职责;

  3)接警后迅速派出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4)预测事故影响区域、疏散救护情况等,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5)及时办理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7)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六.现场指挥部职责

  1.组成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重点,指挥长由现场指挥部的相应的主要负责部门领导担任或由指挥中心领导指定。

  2.职责

  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领导小组组长任命。事故发生后,在指挥长未到达事故现场前,由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的职责。

  现场指挥长职责:根据指挥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七.应急救援专业组注职责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救援专业组,专业救援组由抢险行动组、医疗救护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组成。

  1.抢险行动组职责

  1)组成

  抢险行动组由消防站站长任组长,车间工作人员做成员,成员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2)职责

  (1)负责对企业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抢险;

  (2)接警后,立即集中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类型,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抢险救援措施;必要时,协助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如果是火灾事故,要根据不同类型火灾,选择进攻路线和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