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停暖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28 19:17:2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医院停暖应急预案(11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停暖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停暖应急预案(11篇)

医院停暖应急预案1

  为规范和提高各科室尤其是危重患者集中科室在突发火灾事故时的灭火疏散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也给未来可能发生的火灾危机提供一个处理的规范并能有效应对火灾危机,现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及创建国家优质医院评审的标准,制定本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维护医院的安全稳定,保障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广大员工、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应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为确保科室万一发生火灾时,医院义务消防队伍和专业消防队伍未赶到火灾现场时,科室能有序地开展报警、灭火、疏散、抢救为一体的应急处置,确定现场指挥人员,成立由在岗医护人员、护工和家属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

  1、由科室确定一人为现场临时指挥人员

  职责:

  在医院保卫部门和专业消防队伍未到达前,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应急指挥,待专业消防队伍到达后,立即将火场内部情况、科室在岗人员和病人人数及疏散情况向消防队指挥人员汇报,以便消防人员掌握火场情况,展开救援。

  2、报警组:确定成员

  职责:

  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要大声呼叫告诉周围人员,并第一时间拨打院内消防报警电话(分机:8295)和“119”报警,报警时,应讲清发生火灾的科室(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等,并把自己的`联系电话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科室所有员工要懂得如何报火警

  3、灭火疏散组: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职责:

  3.1发现起火后,由现场临时指挥员指定灭火和疏散人员,负责灭火人员立即就近利用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

  3.2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抢运或隔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关闭医疗气体闸阀,因用电引发的火灾,应立即打下发生火灾区域的漏电开关。

  3.3负责疏散人员打开所有通道通往楼梯间的门,根据现场火灾情况,确定疏散路线。

  3.4按离火源“由近后远”逐步疏散病人。对于能正常行走的病人应在疏散组成员的带领下,有序地从疏散楼梯进行疏散;对不能正常行走病人或手术麻醉中病人及危重病人,要根据病情给予专业性处理维持生命,应帮助转移到安全区域暂时躲避,等待救援。

  安全疏散基本原则:

  ①就近选择通道疏散,优先选择最短的直通室外安全地带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②优先选择尚未被浓烟弥漫,离火区较远或无火焰封堵危险,烟、热较弱的疏散通道;

  ③注意向相邻防火分区分流疏散。

  科室所有员工要知道灭火器材和室内消火栓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科室所有员工要懂得本层楼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线路,科室要常年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灭火器使用方法:先拔下保险销→一手握紧喷管或一手托住灭火器底部→另一手压紧压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室内消火栓使用方法:打开消火栓箱门,拉开消防水带,水带一头接在消火栓接口→另一头接消防水枪→打开消火栓上水阀开关进行灭火或直接拉出消防软管开闸灭火。

  4、抢救组:急诊、相关科室医生、护士

  将疏散转移出来的病人送往相应的科室进行救治(对抢救出正在手术的病人及重症监护室的病人,后续抢救的衔接,启动医院应急抢救预案)。

医院停暖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稳定供热的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燃料短缺、设备故障、外力破坏等原因,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市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需要同时启动本预案进行配合的,按照本预案程序启动。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市民安全用热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1.5事件分级

  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1.6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本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与《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本预案对各区人民政府制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制定保障方案和供热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具有指导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

  2.1指挥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全面负责本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委主任担任。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市集中供热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组织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资金、队伍、物资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市指挥部部署要求;负责提出本市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对供热企业制定(修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检查供热企业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2.3.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负责特别重大和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新闻发布。

  市委网信办:加强对网络相关舆情的监看和研判,及时管控有害信息。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协调供热设施抢修及恢复;负责配合做好在燃气供应中断时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协调对接、保证燃气锅炉的燃气供应;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涉及城市道路桥梁抢通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集中供热应急专家组、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因上游气源问题导致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时协调对接上游供气单位,恢复天然气保障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全市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委落实冬季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

  市公安局: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警戒范围设置与人员疏散;负责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的交通管制工作,保证救援抢险车辆安全快速通行;负责开通应急气源运输车辆、抢险车辆的绿色通道。

  市财政局: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依法组织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委:参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相关的应急处理,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区域内的用水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依据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急难生活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立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和转运受伤人员。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燃气锅炉房泄漏造成外部环境污染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方案并上报市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相关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保障;配合做好设立抢险车辆的绿色通道相关工作;负责在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下协调集中供热燃料的正常运输。

  市气象局:负责提前5至7天向市指挥部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负责配合做好热电联产机组运营调度,保障正常供热;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供热设施正常供电。

  2.3.2市指挥部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实际情况,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现场指挥部

  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由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相关供热企业组成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作相应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根据市指挥部要求,起草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文件;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现场处置组: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负责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掌握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疏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维护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救援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信息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市指挥部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协调公安部门和市委网信办等单位在网上对舆论加以引导;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气象预报、通信保障、善后处理和人员安置等工作;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工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局牵头组建,负责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等。

  2.5区级应急指挥机构

  负责组织区内供热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负责组织辖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动员和实施;负责集中供热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负责区级专项供热应急处置资金的筹措;负责组织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工作和较大及以下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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