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04 17:00:35 生产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1

  地铁施工是高风险行业.地下土质、管线的复杂性、特殊性给施工造成很大的危险.为了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利益,项目部不折不扣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铁的要求、铁的纪律、铁的制度”,从严管理,从严要求.通过经常性教育培训学习,让员工清楚理解规章制度;通过经常性检查督促,让员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通过经常性分析事故苗头、事故隐患后果,让员工认识到遵章守纪就是保护自己,保护同事,保护家庭.

  一、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项目部制定必要、合理、严格的规章制度;又按照“守土原则”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千斤重担从挑,人人身上扛指标”的安全目标管理理念.从项目经理、总工、工长、班组长到每个员工,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级和每个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将安全责任和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把安全责任状完成情况作为每层级领导,每位员工的绩效考核标准之一.

  二、重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在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人员的素质是非常关键的,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抓好教育培训和学习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它是提高全体建设者安全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它不仅包含对全体建设者甚至和它相关人员的普及性教育培训,以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施工氛围.在这方面项目部计划工作如下:

  1、实行封闭式管理.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教育培训(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卡(或证).没有工作卡(或证)的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机手等)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到安全主任处登记,办好工作工作卡(或证).

  3、经常生教育培训(指在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的坚持不断的安全教育培训).

  4、采取多种多样易接受的形式(如:宣传画、板报、会议等)进行教育培训.

  通过这些方式,使员工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手段,也是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隐患的有效方法.我们计划建立以项目部、工区、班组三级检查体制.安全检查做到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工区每周不少于一次;作业班组每天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施工人员的思想和施工氛围营造的如何,特种设备的运营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等.(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制定,现场班组长为安全兼职管理员,并带安全员红袖章,负责本班组现场安全工作.)做到一点不漏,面面俱到,不留死角.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触电事故、治安案件为目标,全面开展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采取严格检查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原因,消除隐患,找出差距,限期整改.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四、执行优奖劣罚,是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经济杠杆不仅在施工生产上起到激励作用,同样在安全生产方面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优奖劣罚的激励机制.主要目的是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

  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的发生是偶然性和随机性的,无论预防措施制定的.再好,安全规章制度管理的再严,事故也有可能发生.为了减少人员伤亡或争取公司财产和利益不受到更大的损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责任落实到人.这样可以有效的应对任何突发事件,控制事故的扩大,减少事故的损失.

  总之,项目部在业主和公司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地铁项目部将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迎接这次新的挑设做贡献!向深圳人民和公司战.为深圳地铁建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区工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设置及经费来源

  (一)工业园区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各企业负责人任委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组织、统筹、规划、协调和检查落实工作。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要实行封闭式运行,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管委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人员配备标准,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下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20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200人相应增加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费来源,纳入本县(市)的财政预算由管委会统筹解决。

  二、工业园区管委会职责

  (一)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工业园区内各企业的行政一把手为该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本园区建设及其区内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管责任,并负责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出台园区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等原则,除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外,并督促、协调园区内企业完成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还要对园区内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是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职责是:

  (一)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以及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指示、政策的贯彻落实,并及时对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

  (二)把安全生产目标和重要指标纳入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组织建立并落实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与工业园区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考核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办法加以治理,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各种报表、信息及相关材料。如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处理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抓好各项法律、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落实工作。

  (二)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向管委会汇报安全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三)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工业园区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承办管委会主任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在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企业的安全生工作,是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调查研究并提出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建议。

  (三)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经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施行,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四)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征,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

  (五)负责发布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伤亡事故的统计报送工作,组织协调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七)承办管委会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对管委会做出的安全生产决定、事项进行贯彻落实。

  六、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对于进入工业园区落户的企业(项目)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安全、消防设计,并按法定程序报批,设备安装必须聘用有资质的单位,坚决杜绝无证安装的现象发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筹建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业主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项目建成竣工后须经主管安全生产、消防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

  (四)新项目凡涉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项目建设前期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安全生产预评价报告,并送交工业园区管委会备案;已投产企业必须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并经专家评审会议通过,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