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08 13:43:30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汇编9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汇编9篇)

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的工作方案》(宁委办发〔20xx〕23号)、《南京市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宁委办发〔20xx〕27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汇聚创新要素,推进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开发区主导产业方向,在梳理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开发区产业链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南京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软件和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等八条产业链条,实施产业链推进机制,建立链长制工作专班,打好产业基础高端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

  二、发展目标

  实现产业规模加速赶超,八大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增长20%左右,全面建成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产业链安全高效、产业生态循环畅通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2个全国有影响力、3个全省有影响力、3个全市有影响力的产业链。

  到20xx年,产业规模效应初步显现,重点产业链影响力显著提升。其中,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建立完整的产业链,产业规模进入全国前列;智能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初步建立产业链,产业规模进入全省前列;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产业引进培育12家龙头核心企业,产业规模在全市比重稳步提升。

  到20xx年,建成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形成若干全国有影响力的产业链。其中,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形成核心竞争力,产业影响力进入全国前列;智能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建立完整产业链,初步形成核心竞争力;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产业初步建立产业链。

  三、重点方向

  着眼国内国际产业链重构,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等八大产业,明确主攻方向,着力强链补链。

  人工智能,重点突破人工智能基础层、技术层、应用层的研发创新,加强人工智能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创新融合应用;着重发展AI底层硬件、算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等领域。

  新能源汽车,重点推进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紧盯LG、博世等世界企业,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

  智能制造装备,重点发展机器人、关键基础零部件、大型成套装备、工程装备、工业软件、互联网平台等领域,增强制造装备供给能力。

  轨道交通,重点发展多系列轨道交通车辆产品,在智能轨道交通控制系统等领域形成发展新优势;引进轨道交通领域总部类、功能性企业,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全产业链。

  医药与生命健康,重点聚焦创新药、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推动医药、医信等领域协同发展;积极推动生物医药、生命健康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集成电路,重点提升高端芯片研发设计水平,建设先进晶圆制造线,强化先进封测业支撑;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产业带动支撑作用。

  软件和信息服务,重点加强高端工业软件研发,加速工业、科技等重点领域协同攻关;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制造业和服务业促进作用。

  智能电网,重点发展特高压等重点领域,推动园区重点智能电网企业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按照链式整合、集群带动的原则,加强重点调度和扶持,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争创省级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南京市数字经济产业园,打造中国南京智谷,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市级园区挂牌和政策支持。着力营造“园区大环境+行业小环境”的产业生态,打造公共平台,提供专业化服务,为园区集聚更多人才、资金、技术、企业提供保障。

  (二)培育产业龙头企业。每个产业梳理一批综合规模、发展潜力、科技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本土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实施高端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加快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企业、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一批处在产业前沿的独角兽、瞪羚企业。

  (三)拓展推广应用场景。在生产制造、商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开拓和塑造更多的应用空间,为技术超前、模式先进的产品提供更多更好的应用空间。搭建创新产品供需对接信息共享网上服务平台,为本地产品提供更多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定期策划组织召开供应链对接交流会,通过发布供应链需求、创新产品路演等形式,帮助企业产品拓展市场。

  (四)引导各类资本介入。发挥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及科技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围绕八大产业适时建立产业专项基金,并积极争取南京市八大产业专项基金,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对接“宁创贷”、转贷基金、政策性担保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五)加大高端人才集聚。加大海外柔性引才力度,优化调整人才科技贡献奖补政策,加大对产业紧缺高端人才的奖补力度。吸引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毕业生来开发区就业创业,对用人单位引进符合八大产业链方向的上述人才,争取市级针对性奖补政策。

  (六)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围绕产业链龙头企业需求,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业全面合作,加快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技术合作、成果开发、项目孵化等方式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平台。积极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创新联合体建设,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公共技术平台。加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跟踪服务,力争在若干产业领域率先实现突破。

  (七)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紧盯产业链细分领域和上下游相关环节,梳理排定产业强链补链的关键环节、目标客户,积极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加快引进一批龙头项目、高端项目和特色项目,有效打通产业链堵点、连接产业链断点;分产业链编制招商地图和招商政策。

  五、工作机制

  实施“链长制”工作机制。建立链长调度会制度,实行产业链链长负责制,由链长负责领导推动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工作;产业链链长由管委会领导担任,一个产业链、一位开发区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位专班负责人。每条产业链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链长调度会议,调度该产业强链补链工作,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建立产业链专班负责人会议制度,通报各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处理产业链条间的共性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计考核体系。构建与产业发展形势匹配、能够反映产业链发展成果的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八大产业统计工作,为监测研判、考核激励提供依据。加强企业库信息的收集整理、按季度对产业链动态和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行业指数和发展态势,为推动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加强工作通报和指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产业协调发展。积极落实紫东地区发展战略、强化栖霞板块“三区”联动发展,推动有利于共同发展的产业链跨区域布局和梯度设置,做优做强做长产业链条。加强栖霞板块“三区”广泛开展合作招商、互推项目,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探索“科技创新在大学城、企业孵化在行政区、产业发展在开发区”的跨区域联动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集群化、链条式发展。

  (三)强化营商环境打造。严格落实国家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全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对产业发展包容审慎管理,促进市场充满活力、规范有序。落实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行政容错免责机制,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标准、程序,同时勤勉尽职、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决策责任。强化工作舆论环境营造,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提炼产业链发展成果,形成良好发展氛围。

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黔党发〔20xx〕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xx〕6号)及《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工业倍增行动率先实现工业大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党发〔20xx〕17号)要求,结合全市各开发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精准把握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利用五年时间,有力有序解决开发区运营机制不顺畅、产业布局不科学、土地利用率不高、优质项目落地率低等问题,推动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竞争力大幅提高,融合示范取得实效,开拓创新能力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倍增,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的发展目标。

  (二)主要指标

  到20xx年,全市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实现5500亿元,期间年均增长20%以上;工业投资累计突破3600亿元;规模工业企业数达到1300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的比重均达到90%以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500万元/亩、300万元/亩以上,标准厂房使用率达90%以上。建成20xx亿级开发区1个(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仁怀名酒工业园区>),1000亿级开发区1个(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500亿级开发区2个(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100亿级开发区7个(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贵州娄山关经济开发区<娄山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50亿级开发区5个(遵义综合保税区、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道真上玉工业园区)。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仁怀名酒工业园区)、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新增50亿级项目5个以上,各省级开发区分别新增20亿级项目5个以上,道真上玉工业园区、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遵义综保区分别新增10亿级项目5个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坚持开发区以发展工业为主,突出生产功能属性,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科学合理做好产业规划。在规划编制(修编)时,重点围绕开发区工业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必要的生产生活所需配套设施建设,防止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民用建筑不合理过度增加。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用地外,原则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应占建设用地70%左右。引导企业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向开发区集聚,除对资源、环境、地质等条件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新办工业企业均集中到开发区。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确需安排的重大工业项目,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引导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企业进入开发区,科学有序推进存量企业实施“退城进园、异地技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坚持适度超前、务实管用原则,高标准整体规划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机衔接,实现一体化布局和联动发展。全面提升开发区电力、燃气、供水、通信、道路、消防、防汛、治污、环卫等配套服务水平,解决基础设施配套“最后一公里”和“通而不稳”问题。将为企业服务的公共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平台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统一纳入整体规划建设。鼓励开发区集中建设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提高基础设施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遵义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支持开发区配套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物流产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优先申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开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基地、产学研基地,促进技术成果在开发区转化应用。鼓励开发区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融资、咨询、培训、场所等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培育打造首位产业。实施开发区首位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各开发区原则上主攻1个首位产业,可培育2至3个潜力产业。集中人才、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实力强的优势产业集群。聚焦首位产业,重点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促进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壮大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开发区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对以往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进行清理及修订完善。明晰享受条件、适用范围、优惠幅度、兑现流程、执行期限等内容,要实现利益与责任对等。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要明确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值、容积率及建设进度等具体控制性指标。加强项目落地推进的后续服务、跟踪问效和督查考核,提高项目履约率、入园率、开工率和投产率,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建设格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开发区产出效益。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和质量。加大土地收储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探索完善工业低效用地退出机制,严格实施“两年一评价”。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企业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严格控制工业用地改作他用。依据确定的亩均产出强度约束性指标,各开发区分类制定亩均投入产出标准、亩均税收、亩均工业产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体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提升标准厂房使用效率。开展闲置标准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对于产出效率低、“租大用小”的标准厂房予以腾退。引导中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厂房,提升厂房适用性及利用率,原则上各级不新下达标准厂房建设任务,由开发区结合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需求,合理规划、有序适度建设标准厂房。支持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购买土地、自行建造厂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资源要素配置。坚持用地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工业项目用地使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加强开发区水、电、热、气等保障,加快天然气管道“县县通”项目建设,完善开发区内部天然气管网布局,支持开发区内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鼓励电力高耗能园区建设增量配电网,切实降低工业用能成本。加强政银企互动合作,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园区搭平台、企业用人才、政府供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完善引人、用人、留人机制,支持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依托第三方技能认定机构开展人才技能认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办、市水务局、遵义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和支持县级政府依法委托开发区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严防“一头审批、一头备案”等“明放暗不放”的现象。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推行集中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及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开发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保姆式”“一站式”及“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推行“施工图联合图审”“竣工测验合一”,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推进企业高频事项进园区,力争实现“办事不出园”。(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提升市场化运营发展能力。健全完善开发区“管委会+运营公司”模式,开发区运营公司要坚持实体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立足于做大做强,增强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再发展能力,有效利用和盘活开发区各类资产。开发区运营公司由开发区管委会直接管理,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决策执行、开发区资产经营管理、投融资,并参与实体经济经营,开发区运营公司不参与地方政府融资。强化开发区运营公司风险管控,防范化解债务、安全、环境、廉政等各类风险。在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试点开发区财政独立核算机制,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框架下探索建立财政收入分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比照成立本级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困难和问题,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督查调度。建立开发区建设发展调度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进行调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须于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其中,6月底报送当年半年工作推进情况,12月底报送当年全年工作总结;20xx年只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强化激励约束。根据省年度开发区综合考核排名情况实行重要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对考核结果好的开发区优先考虑扩区升级,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对考核结果差的开发区,限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特别是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安全、环保不达标,建设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按程序提请进行追责问责,直至撤销建制,倒逼加快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3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xx〕1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xx〕12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综合实力,提高产业领取效应和产业竞争力,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构建精简高效的开发区管委会机构,内部实行扁平化管理。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开展机构改革运行效果评估,整合相近相似职能,优化大部制机构设置,最大限度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主动对接上级有关城市执法、监察委、环保等体制改革,理顺涉及体制改革部门与区直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确保各项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继续完善“小政府、大社会、大部制、强服务”的行政管理模式。积极向上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推动台商投资区成为全方位改革开放的先锋,借鉴先进国家、地区改革经验,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大环境。破解影响我区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和阻力,为新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开发区市场化运营改革。成立与管委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发展提升我区现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公司、市政公司等4家区属国有企业,强化市场化运作,确保与区管委会政企、政资分开。极力构建职能科学、机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招商和优化服务

  (一)推行平台招商。搭建对接平台,解决投资不对称的问题。为优质项目找资金,为实力财团找潜力项目,为企业找合作企业,争取整合升级;根据招商产业重点设立专项招商产业基金,致力于入股或补助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常态化组织供需对接会或论坛,引导意向企业、台湾行业协会与本市(区)企业对接,同时,深入开展“引智”工作,提升区内企业人才总体水平。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二)推行窗口招商。出台切实可行的中介招商奖励政策,充分发挥窗口信息多、人脉广、渠道多的优势,全面拓展招商空间和实效;协商聘用闽投台北办事处、中泉台北办事处、丰泽船务台北办事处、两岸医事协会等单位或个人,为政府经济顾问;探讨与中国机电商会台北办事处、台湾工商建设研会、台湾科学园区工业同业公会、台湾电电公会等团体和机构的合作事宜,密集赴台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维护好重要招商窗口,助力项目入驻。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三)推行以侨招商。发挥侨台外事、工商联职能,增加“请进来、走出去”活动频率;探讨在重要区域与异地商会合作,委任其秘书长为招商顾问,规范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增加招商触角;加强泉州台商投资区台商联谊会建设,通过该渠道,加强与全国台商协会的沟通联络,拓宽信息渠道,强化台商归属感和向心力。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四)推行精准招商。充分发挥区专家库作用,深入研究分析我局提出的五大产业招商重点,掌握每个产业国内外发展形势、行业内重点企业区域分布及排名情况、企业投资意愿及规划布局,围绕园区锁定的`重点招商产业类别,紧密跟踪目标企业,实行一对一精准招商,力争取得成效。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五)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泉州市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简化涉企证照事项,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减税降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推行投资项目帮办代办,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住所登记负面清单制度,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优化服务质量,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精简审批申报材料、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快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一)加速产业集聚发展。发挥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三个国字号品牌效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擎、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的总体发展格局;打造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大医疗五大产业,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端化、集群化、创新型现代产业经济体系。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创新人才养和引机制,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高级职称专项事业编制试点。积极向上级编制部门争取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试点。解决我区虽然承担县一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但行政、事业编制按纯开发区核定,机构编制及其紧缺;虽有县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但行政、事业编制由市编办统筹分配等问题。保障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

  (三)培育创新企业群。引导优势资源向开发区骨干企业集聚,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双高”龙头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和智能制造领军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长效机制,实施瞪羚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库、瞪羚企业培育库,运用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瞪羚培育企业贴息补助等激励创新政策,重点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瞪羚企业为核心的开发区创新企业群,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推进开发区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区内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承担国家、省级各类科技项目。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开发区集约绿色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推动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加强规划环评跟踪管理。及时做好规划环评修编工作;妥善做好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应急等重点环保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水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动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推动与其他国家级开发区等区域交流协作,采取飞地经济、联合共建、委托管理等形式,建设跨区合作产业园区。建立健全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四、集约利用土地

  (一)严格工业项目准入门槛。坚持土地供需双向调节和有保有压的原则,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供地目录和用地标准,合理控制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倾斜。禁止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以及“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地。从严把关100亩以上的工业项目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征、土地供应的手续办理。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二)创新土地出让方式,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在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且不得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相应年期的价格。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可分别设定为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出让价格按照相应年限通过市场评估,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确定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企业对现有工业项目加大投资,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对经济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引导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取得土地,减轻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费用成本的负担。支持民间投资利用自有工业厂房举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以及其他新兴产业和养老、幼托等社区服务业的,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但不得分割产权出让)。在符合规划、安全等要求,并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在原依法取得工业建设用地上增建生产性设施、进行厂房加层、翻建改建厂房或开发地下空间,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产业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优惠的地价政策,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水平。加大对存量土地的盘活处置力度,对批而未征、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以及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依法依规采取申请撤销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批文、加大征迁力度、调出指标置换用地、调整项目加快用地以及二次招商等措施进行盘活利用;对闲置土地,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置。定期组织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行排查梳理,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推动我区城市与产业的同步发展

  (一)加快全区市政基层设施建设。推进南北大道、东西大道等道路建设,争取金屿大桥、百崎大桥尽快开工建设。重点启动湖东片区和白沙片区等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和“七个同步”要求,做好湖东片区生态公园、市民广场、秀涂片区综合管廊的建设;推进东园北车片区、东园光电产业片区、张坂片区、湖东片区等区域的“七通一平”。启动各片区次、支干道建设,加快完善各片区路网和市政管网。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公平普惠的基础型公共设施网络,构筑泉州台商投资区高标准的“市级——区级——组团级”三级公共中心体系,建设一批代表城市形象的标志型公共设施。明确配置标准,以投资区发展目标为导向高标准建设公共设施。启动7个安置小区工程和1个区级公租房建设。实施“教育强区”五年规划,与葳格教育签订建设教育园协议;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开展“垃圾革命”,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和村村亮化工程。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民生保障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建立我区联席会议机制。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党工办、党群部、科经局、投促局、财政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人行惠安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科经局。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龙头企业激励扶持政策等由联席会议“一事一议”、个案研究。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4

  为促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称东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xx〕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始终坚持“高”“新”特色,积极发挥“自创区、自贸区”先行先试作用,围绕将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长江中游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区的发展定位,加快推进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大力创建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主要指标如下:

  经济发展领跑全省全市。2025年,东湖高新区经济总量突破5000亿元,发展首位度进一步提高。培育12家千亿级“产业航母”企业、10家百亿级行业龙头企业、一批国际领先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梯队,打造若干具有引领性新兴产业集群。到2035年,全区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初步建成“世界光谷”。

  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一梯队。东湖科学城建设初显成效,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快推进,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4%以上,发明专利拥有量翻一番,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0家,集聚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家,涌现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成为全球重要科技创新策源地。

  改革开放引领区域发展。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引领全方位开放格局加快形成,对外开放平台功能不断完善,对“一带一路”倡议战略支撑能力稳步提升。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深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战略支撑强化行动,提升原始创新策源能力

  1、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高标准推进东湖科学城建设,将东湖科学城打造成为科学特征凸显、创新要素集聚、策源能力突出、科创活力迸发的一流科学城。加快推动7个湖北实验室建设运行,优化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优势领域争创国家实验室。集中布局和推进脉冲强磁场优化提升、作物表型组学研究、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等9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预制和建设。加快推进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等9个国家创新中心建设和创建工作。加快建设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等一批前沿创新平台。强化创新平台建设资金保障,市、区共同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吸引集聚海内外一流创新人才。支持东湖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对顶尖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引进,支持经费按照市区1∶1予以保障,并在居住、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全面升级“3551光谷人才计划”,构建评审制、举荐制、认定制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模式,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10亿元光谷“合伙人”引导基金,引导创投机构投资,助力人才企业成长。支持东湖高新区率先实施人才跨国界、跨地区、跨体制流动机制,对外籍人才提供出入境、停居留、工作、创新创业许可便利,为非本市高端人才提供户籍居民同等待遇。鼓励东湖高新区科研人员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双向流动,探索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支持东湖高新区骨干企业等与高校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委外办)

  3、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国家和省、市战略需要,在光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基础软件、生物医药等领域关键技术环节,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优先支持东湖高新区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东湖高新区对获得国家立项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分年度按照国家拨付资金5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支持企业集中优势创新资源铸“重器”、补“短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

  (二)实施科技企业倍增行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1、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东湖高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拓展“一址多照”登记适用范围。支持东湖高新区实施更大力度的创业资助政策,吸引和集聚一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企业科技人员、海归人员、连续创业者在东湖高新区创办科技型企业。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范围,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到2025年,东湖高新区市场主体数量力争突破20万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东湖高新区探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方式改革,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实行“报备即批准”。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支持东湖高新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倍增计划”,积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到2025年,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力争突破10000家,瞪羚企业数量翻一番,上市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局)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面向企业创新需求,按照“项目来自企业、平台建在企业、成果对接企业、人才服务企业”的要求,加快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10亿元股权激励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管理团队、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促进企业加速创新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东湖高新区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稳步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

  (三)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行动,加快构建“221”产业体系

  1、做大做强两大产业集群。支持东湖高新区打造全球顶尖的“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突出“光”特色,做强“芯”核心,做大“屏”规模,强化“端”带动,优化“网”生态。开展产业链创新,推行“链长制”,制定“一链一策”。加快长江存储二期、华星光电T4及T5、迈瑞医疗、华大智造智能智造及其研发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到2025年,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支持东湖高新区打造国际一流的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壮大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智慧诊疗、生物农业和生物服务产业发展。到2025年,东湖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

  2、推动数字经济与新消费融合发展。筹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