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2-11-12 16:03:27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篇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同时发一份电子稿到hczxddb@163.com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 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 计分办法: 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2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重点向班主任和担任较重工作量的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把我校工资改革的过程变成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过程。

  二、实施范围:

  我校参与教学与管理的全部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李各庄幼儿园幼儿园隶属我校附设幼儿园,按县局规定,幼儿教师按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我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学校上报纳入绩效工资发放范围的教师名册,向县局申报,由县局将奖励性绩效工作核定到校。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分别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对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个系列进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7个项目,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出勤,工作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分配项目,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实行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

  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单独发放,剩余部分用于发放出勤津贴,工作量(课时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此部分学校依据县局核出的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作标准额,按比例发放。

  具体办法如下:

  (1)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

  按乐亭县教育局学校布局划分规定,我校属所处位置偏远,条件艰苦,为一类农村学校,农村教师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

  相关规定:

  (一)、农村教师补贴按每年12个月计发,实行按月发放。

  (二)、调入发放农村教师补贴的。范围学校,从调入下月起发放农村教师补贴,调出农村学校的,从调出的下月起停发农村教师补贴。

  (三)、因病事假原因当月超过半数以上天数未在岗位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农村教师补贴。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班主任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具体发放办法:

  按乐亭县教育局规定的35人为一个标准班额,由县局核出班级数额,学校对现有班级数核算班主任津贴,其中班主任津贴的70%作为固定数额发至每个班主任,剩余的30%按学生总人数平均分配发至每个班主任。

  相关规定:

  (一)班主任津贴按每年10个月计发。

  (二)教师自担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三)班主任因病、事假,进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核算发给临时代理班主任。

  (四)班主任因公差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临时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从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按班主任考核标准对班主任进行月考核,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月考核合格发班主任津贴的100%,基本合格发津贴的80%,不合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3)中层岗位津贴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学校中层干部设立中层岗位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岗位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12x中层本人岗位系数,我校学生人数400人以下,中层岗位系数为0.12。

  中层干部中途任免的,从任免的下月起兑现或取消岗位津贴。

  (4)出勤津贴的发放

  出勤津贴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x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教职工月出勤津贴=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本校参与分配的教职工出勤总天数x个人月出勤天数,出勤津贴按每年12个月核算,学校按十个月当月下发,剩余两个月的出勤津贴用于发放寒暑假的教师返校、值班等,如仍有剩余,平均分配给教职工(不含校长)。

  相关规定:

  (一)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为一天事假,从当月中扣发一天的出勤津贴。

  (二)病事假按天数扣发出勤津贴,月累计病事假超过7天,扣发当月出勤津贴。

  (三)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出勤津贴。

  (5)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发放

  工作量(课时量)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

  学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x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具体分配办法:

  (一)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70%,平均分配下发参与分配的教职工。

  (二)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30%,按个人分担的工作量(课时量)进行分配。

  (三)音体美工作量(课时量)因学生作业、课后辅导、备课、讲课等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与其他学科比对,其工作量按90%核算。

  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本校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量x70%÷参与分配的教职工数+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x30%÷学校总工作量(课时量)x本人的工作量(课时量)

  (四)下列情况采取折算的方式计算课时量

  中层岗位人员每周增加工作量12课时,月增加工作量48课时,加之中层岗位人员月工作量计算;骨干教师(县级)、实验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报账员、少先队辅导员、档案管理员、业训、艺术辅导等辅助岗位的人员,每年加50课时的工作量,年中从出勤津贴和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或值班补贴,从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出。

  (5)考核津贴的发放

  考核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考核津贴的发放依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绩效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等次比例,按县局规定执行,优秀等次为15%。

  教职工考核津贴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办法。

  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5,不合格0。

  教职工考核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x参与分配的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优秀人数x1.2+合格人数x1+基本合格人数x0.5)x教职工本人考核系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一)、因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

  (二)、政策水平较低,业务水平能力差,给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能遵守工作制度规定,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不足50词的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3天不足7天或一年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的。

  教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二)、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六)、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矿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超过15天的。

  (6)、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等),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具体分配办法:

  (一)经考核能够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二)教育教学成果奖20%作为科技成果、论文论著、教案教学设计、优质课、引路课、示范课、公开课荣誉奖励,按级别设立加分奖励,具体加分见附表。学校年终核算后一次性发放。

  (7)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及发放实施办法》由县局统一发放。

  (一)其他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

  (二)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办法及考核办法按《李各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单独核算。

  (8)绩效工资执行时间:自20xx年1月1日按本方案对教职工实施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3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竣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 =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 =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学校班平均人数-1)÷2 1

  (3)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级,=0.9

  ③六年级, 七、八年级,=0.95

  ④九年级=1.0

  (4)其中(1)、(2)、(3)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其中副校级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会计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纳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儿教师以平均工作量计入,后勤人员由考核委员会评定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20分)。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工作计划,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0.5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4

  一、考核对象:

  团西二小现任具体学科教学岗位的专业任课教师。

  二、考核时间范围:

  每年的春学期开始至当年的秋学期结束。

  三、考核细则:

  (一)业务素质(10%)

  本科学历记6分,专科记4分,中师记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课题和论文)的“学科带头人”省、市、县级分别记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记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的减半记分。当年新增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另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二)计划的制订与总结(5%)

  每学期计划总结各记2 .5分,各类学科计划、小结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学期分别计算,对应学期计划或总结分数扣完为止。

  (三)备课20%

  集体备课计8分,每学期4分。材料不符合学校统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时上传学校网站的-0.1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个案备课计12分,每学期6分。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备课材料质量较差被点名通报的-0.4分/次,备课节次不足的-0.2分/课时,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四)上课25%

  为他人代岗但实际未到岗的`-0.5分/次,代岗而未按时到岗、上课不备课或备课与上课明显不符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0.4分/例,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或不按教导处课表上课的-0.2分/例,上课迟到、拒绝学生听课、因教师责任造成的学生上课不全且无严重后果的(有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