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方案

时间:2024-06-27 13:10:49 芊喜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企业用工方案(精选1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用工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用工方案(精选18篇)

  企业用工方案 1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积极引进和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全力保障重点工业企业用工需求,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招工引劳工作,加大用工保障服务力度,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水平,为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1.20xx年度内完成招引普通劳动力2000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2.20xx年度内招引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3.20xx年度内建立市外劳务合作基地3个,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4.20xx年度内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三、工作举措

  1.完善日常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日常招聘机制、用工保障服务应急解决机制、联动服务机制、校园招聘及校企合作机制,推进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突出服务重点。将一次缺工50人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新开工投产项目作为服务重点,加强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联席会商,实施重点交办,做到“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快速反应”,确保企业缺工难题及时得到有效缓解。

  3.激发市场功能。完善每周三、周六日常招聘机制,推行“2+N”常态化招聘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定期举办重点缺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充分发挥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桐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为招聘单位和求职者架设便利沟通桥梁。

  4.鼓励返乡就业。各镇(街道、园区)要紧紧抓住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契机,通过逐一走访、座谈交流、组织参观、举办招聘会等形式,积极动员和组织在外工作的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认真组织外出返乡人员参加“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好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企业推介等,积极营造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5.挖掘劳动力供给潜力。各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状况“两项调查”,组织举办“招本土、引周边”专场招聘活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跟踪服务、多措并举鼓励和吸引本村在外大学生及其他优秀人才回乡就业创业。

  6.扩大劳务合作成果。充分利用“两皖”劳务对接中桐城与萧县之间的合作机制,强化劳务合作密度,提升劳务合作效能。同时,各镇(街道、园区)也要积极走出去,探索新建劳务合作基地,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招引企业急需的技能员工。

  7.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用工形式多元化和用工需求的差异性,大力引进市外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积极鼓励本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人员输送、技能培训、后续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四、政策扶持

  1.落实招引人才岗位补贴

  (1)企业聘用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含技师),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企业新引进的在县(市、区)(本市以外)级技能大赛获前3名、在市级技能大赛获前5名、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前10名的技能型人才,在对口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3)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含高级技师),在我市企业关键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4)企业引进的博士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对口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激励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推行“名师带高徒”“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新型学徒制,给予市级以上认定的每位名师2万元一次性带徒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3万元一次性补助。(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3.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将企业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紧紧围绕企业技能需求,加强对紧缺工种的技能培训,突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每人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直补企业,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省人社厅工种目录公布的标准直补企业。(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4.奖励招引人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经纪人招引返乡或市外人员来桐就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其中,服务期满6个月的按40%补助;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按100%补助。已经在市内就业流动的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返乡就业人员的认定须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中比对,或本人提供上年度外地工作相关材料证明,市外户籍的人员以身份证为申报凭证。(就业补助资金承担每人200元)

  5.启动超龄人员的商业保险补贴。对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中女性超过50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同时又是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由于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只能由企业参加商业超龄人员留用意外伤残险的,按50%的比例给予最多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以上扶持政策执行范围暂仅限:重点工业类规上企业和效益评价中A类、B类工业企业(由科经局认定),以及重点招商企业(由招商中心认定)。

  以上扶持政策属于《桐城市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措施的'细化与延伸,执行期限同步,但不重复享受。

  补助资金申报及招工工作联系窗口: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窗口。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强化认识。各地、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招工与招商并重”的理念,把用工保障服务作为重要工作来完成,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强化全局意识,服务范围覆盖全市,要坚持重点导向,服务中枢着力经开区。

  2.落实经费,优先保障。以上政策中符合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其他部分由市财政依托人才基金统筹解决。下达到各镇(街道、园区)的招工任务,按每人5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配套工作经费。

  3.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协作与联动,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信息及企业用工需求,帮助返乡人员尽快就业。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地进行考评,按50%的权重计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就业创业工作”考评分值中,并将用工服务成效纳入招商工作考核指标中。

  4.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实行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情况好的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企业用工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企业用工方案 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加快新常态下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全力以赴破解企业用工难问题,实现我县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平衡。

  二、工作要点

  以开展20xx年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为重要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劳动用工招聘活动;积极引导和督促广大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依托中介组织建立多个劳务输入合作点,切实解决招工难问题。

  三、工作措施

  ㈠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

  1.加强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求职推荐等招工、引工、用工调剂措施;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我县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每周更新一次,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服务;在全县各乡镇的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城区各社区服务平台及府前广场、长泰公寓门口的招工宣传栏上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将富余劳动力引导到企业就业;着手建立我县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常态化用工交流平台。

  充分扩大我县企业与全国各省、市、县的相关用工信息交流,让企业与597网、智联招聘、58同城等各类招聘网站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吸引外围人才到我县就业。

  2.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关系。深入开展以“企业招工、政府帮忙”为主题的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引导企业用足本地工,引进和留住外来务工人员。人社部门牵头带领我县企业到云南、贵州、湖南、江西、河南、安徽以及省内各劳务输出重点地区招工。同时,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将企业的用工信息发布到各乡(镇、街道)保障所的信息平台上,争取拓展5至10个劳务合作县,力争新引进一批外来务工人员。

  3.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组织有特色的招聘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组织开展大型企业用工招聘、园区企业专场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等各类招聘会;在洋坊新村、西山市场、金沙市场等周边农民工聚集点或各超市、汽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企业招聘活动;带领缺工企业到本县人口大镇及周边县的乡镇,利用赶集日开展招聘活动;每年的第二季度组织企业参加周边县市各中专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如永安、尤溪、大田等职业学校),第四季度组织企业参加周边县市大专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如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永安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学院等),帮助企业招聘技术人才。

  4.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帮助企业与三明职教园、三明农校等当地职业院校进行深度合作,推广“二元制”办班教学活动,建立“产学研融合一体”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沙县境内三所职业院校的教学优势,提升职工技能素质。

  5.大力培育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送培训进企业”活动,收集企业紧缺技术人才信息,县直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的技能培训。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做好技术技能的传、帮、带培养,建立各类产业基地培训中心。加强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抓好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和社会化考评。依托我县职业院校,组织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大力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做实校企合作工作。

  ㈡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引进激励机制

  1.加强劳动力引进激励政策。对为我县企业新引进劳动力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三个月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的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可向县人事人才中心申请一次性奖励200元/人(引工前需向县人事人才中心报备);引导用工企业也给予500元/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引工奖励机制,对引工到本企业就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形成良性以工引工机制。(大中专院校是指经国家教育、人社部门主管的各类合法机构;职业中介机构是指具有合法资质并经市人社部门批准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是指经市人社部门许可并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

  2.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推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㈢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1.加大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集中地段的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通信和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根据工业园区的发展需要,适时增加、延长各工业园区公共交通线路,为各工业园区企业职工提供交通便利。

  2.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业租赁住房,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㈣进一步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

  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暂住地就近入学,免借读费并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评先、参与文体活动及实行奖励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在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等方面与本县学生享有同样待遇。

  ㈤进一步规范企业诚信用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人社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及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深入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承诺”活动,建立企业诚信用工“红黑榜”。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引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改善员工生产、生活环境,完善员工生活、娱乐设施,提升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水平,实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县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装备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对劳动力的过度依赖。对工业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装备等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及时将鼓励政策推送到企业。企业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行业特点、技术要求、工作强度等情况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适当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稳定现有的职工队伍,使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形成良性发展。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落实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成立用工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园区应高度重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以便及时对接;有关单位要将用工服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用工问题,在各司其职基础上,加强相互间的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用工服务专项行动。企业也应安排专门人力资源负责人做好此项工作,及时报送用工信息。

  ㈡强化宣传

  要大力宣传沙县的人文环境、区位优势、经济发展,尤其是三大园区的发展前景、产业结构、宜居乐业的环境,吸引外地的求职者到我县企业工作。

  ㈢落实责任

  各部门、企业要充分认识保障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全县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出台相关政策,抓好落实,鼓励和支持从业人员就地就近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水平,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企业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关心职工生活,创新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能管好人才,能留住人才;要加强市场引导机制,发挥好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储备,真正解决好企业用工问题。

  企业用工方案 4

  为积极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压力,保障我县园区企业顺利开工投产和正常生产,帮助城乡劳动力就近就业,经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服务园区企业用工专专项行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全面打好政策和服务组合拳,畅通劳动者招工信息获取渠道,打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发挥企业用工主体作用,提供更优质的企业用工服务,缓解企业用工压力,助力我县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服务园区企业用工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劳动者岗位信息获取更便捷、企业用工渠道更畅通、企业招工服务更优质、园区基础配套更完善、企业用工主体作用发挥更积极、部门协作更有力,为我县新引进项目顺利开工投产和园区企业正常生产提供充分用工要素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用工供需信息底数

  1.开展常态化园区企业用工调度。采取“部门动态跟踪排查+企业主动申报”的方式,对园区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和调度推进。县人社部门要会同园区管理部门在7月中旬前对园区企业用工信息开展-次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企业当前缺工情况和计划用工情况。园区管理部门要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管理台账,通过动态跟踪和引导企业主动申报等方式,实行一周一调度,及时更新台账,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县人社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在调度企业缺工情况时,要与园区管理部门和人社部门进行核对,统一统计口径,真实反映情况。[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2.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结合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和失业率调查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一步摸清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返乡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就业需求、就业意向和职业培训意愿等情况,并向居民大力宣传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引导失业人员主动进行求职需求登记,不断更新完善劳动力资源台账和信息数据库。各单位要督促乡镇街道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的支持配合,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采集劳动力资源信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

  (二)多渠道宣传企业招工信息

  1.全媒体宣传。利用网络、电视、报纸、视频号、宣传栏、电于显示屏等传统和新兴的宣传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发布企业格工信息、线下线上招聘会信息,大造招工舆论宣传声势。[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2.就近发布信息。在城乡公交车、车站、商场、乡镇集市、居民小区、村口等人员集中地区设立招工宣传栏、张贴岗位信息,组织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向居民发放招工手册,使群众能够就近了解企业最新招工信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靶向推送岗位。导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中的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退捕渔民、失业脱贫人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劳动力信息,群发招聘信息短信,联合妇联、残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劳务经纪人等力量,整合劳动力信息资源,在各类劳动者微信群、网格群、业主群、村民群中发布招聘信息,将岗位信息直接推送至劳动者手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团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优化招工服务方式

  1.集中开展“双百招聘”活动。6月份开始,集中开展“双百招聘”活动,集中利用100天时间,发动全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利用大型节假日和农村赶集时期,策划举办6场次以上企业用工招聘会,帮助至少100家次重点缺工企业开展现场招聘活动,解决急需用工问题。每个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深入镇街、乡村和社区广泛宣传组织,开展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次,对接服务缺工企业100家次以上,为驻地企业提供用工招聘服务。集中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深入开展常态化企业用工招聘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行不间断线上招聘。大力推广运用“永州智慧就业”等线上招聘平台,以新引进企业和园区重点企业为重点并安排专人服务对接,分行业产业链、务工人群等,各单位联动,线上线下联动,注重匹配,广泛宣传,精准推送,从6月份开始100天举办10个以上专场网络招聘会,保持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实时在线,做到天天有招聘、时时可求职、随时有服务,力争实效。[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3.开展上门招工服务。人社部门、园区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要共同组建招工小分队,带领企业人员走村入户、送岗上门,定期组织有务工意愿人员进入园区现场参观企业,对各乡镇有3人以上的愿意到园区务工人员,安排专车下乡接至企业入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协助开展校企合作。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实践教学与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结合起来。积极联系市内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本地企业对接,推动学生实习专业和企业用工岗位精准匹配,搭建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对接机制,提高实习人员与企业需求岗位匹配度。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发挥技工教育联盟作用,打造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链条培养的技工教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机构助企用工”行动。组织6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10家次以上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用工服务。对接10家次以上重点用工企业,多渠道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对接平台,引导企业主动运用市场化手段招工用工,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政、税收、金融、场地、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助力人力资源服务业迅速发展壮大,培育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为全县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服务,更好地保障企业人才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留乡就业

  1.营造氛围引导。通过网站、公众号、老乡群、乡贤座谈会等方式宣传推介家乡的经济发展前景、宜居宜业环境、就业岗位、工资水平等情况,激发乡亲们的乡情乡愁,引导他们留乡返乡就,共谋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地感受引导。人社部门、园区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要针对性组织返乡农民工代表到工业园区、产业项目示范点等进行现场参观考察,让他们实地感受家乡发展变化和企业发展状况,从而引导他们留乡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信息推送引导。与移动通信部门合作,向外地手机号码入永人员自动发送招工短信;抓住双抢农忙、中元节、中秋节、国庆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期,在车站摆放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板报,为返乡农民工发放企业招工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招工稳岗激励机制

  1.发放招工补助。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村(社区)干部、老员工带新员工等帮助园区企业招工,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支持园区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广泛开展企业内部职工技能培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和整体技能水平,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鼓励开设就业帮扶车间。鼓励园区企业将操作简单、方便易学、用工灵活的生产环节下沉至乡镇,开设就业帮扶车间,将招工压力分解至乡村,对就业帮扶车间按规定给予场地、物流、以工代训等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全面落实园区企业社保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就业补贴“免申即享”,由“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资金找企业、服务找企业”转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招工留工能力

  1.完善园区基础配套。继续加强园区公共设施建设,为企业员工提供吃、住、行、医疗、健身、休闲、娱乐、子女入托入学等基础性服务,为企业员工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引导企业充分发挥招工主体作用,通过优化招工条件,完善工资增长机制,改善工作环境,丰富人文关怀,提高企业形象品牌,增强企业招聘吸引力,努力做到“环境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吸引和留住员工,企业要与职业中介机构加强合作,推动企业用工市场化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县乡镇人民政府)

  3.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与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出现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现象,及时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劳资、福利、工伤等纠纷,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重点放在工业园区企业,督促企业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切实维护员工权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采取公开招录(聘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等,积极推荐大学生到基层平台实习或见习等,不断稳定充实基层平台人员力量,确保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就业专干,保障企业招工基层服务力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企业人才用工服务保障工作对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二实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极端重要性。

  (二)研判形势,总结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本辖区园区企业用工形势,引导要求企业在招工过程中结合实情放宽年龄、性别、学历等限制条件,认真分析企业招工难的问题,研究调整对策、及时调度工作,努力解决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要积极挖掘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二套有效的招工办法,加强宣传推广。

  (三)做好统计,加强调度。各级人社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及时调度统计本辖区企业用工情况,分析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度和成效,确保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发改、工信、商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定期共享情况,统一用工数据口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

  企业用工方案 5

  为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新昌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行动方案(20xx-20xx)》,服务企业用工需求,落实重大项目全要素保障,为新昌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深刻领会在新发展格局下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紧迫性,通过建立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平台、政策、环境等,构建完备的引人体系、厚重的育人体系、温情的留人体系,打造人力资源要素集聚地,为我县成为“重要窗口”中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人力资源需求,实施“天姥雁栖”计划,聚焦企业用工“引、育、留”各环节,推出八大专项行动,着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提技能、优环境,健全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就业能力强匹配,职工生活环境与发展环境双提升的用工保障机制,实现县外产业工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翻一番”。到20xx年,全县工业企业稳岗率达到90%以上,外来产业工人住房保障达到70%以上,新增产业工人中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50%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亿元以上,新增产业工人3万人以上,基本满足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工需求。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内拓外引以人强产行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主推,推动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对为新昌企业招用首次来新县外产业工人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招工奖励。大力引进外地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壮大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贡献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经济贡献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全力提升“一站式、个性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力争到20xx年,实现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30家,其中规上企业15家,服务规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确保每年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外来产业工人3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二)实施扩展布局深度协作行动。

  积极拓宽招用工渠道,深化劳务协作机制,强化劳务协作力度,实施“310”工程,即在10个劳务输出大市(县)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与10所全国职业技术院校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办学,在10所全国工科类大学建立引才联络站,多渠道、全方位畅通人员定向输入渠道。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劳务协作站、职业技术院校和引才联络站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确保每年招引外来产业工人、职业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三)实施智慧就业智联招聘行动。

  以智慧就业为抓手,建立线上智能匹配对接、线下精准高效就业的招聘机制,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和推广“天姥雁栖云平台”,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通过对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供需双方进行精准画像、自动匹配、智能推送,实现“人找岗位”与“岗位找人”的双向互动服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拓宽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在继续开展好县人力资源市场“周六招聘会”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灵活招聘形式,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探索开展人力资源招聘“夜市”等,积极为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牵线搭桥,实现人岗有效对接,每年组织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四)实施以老带新亲情招工行动。

  充分发挥“亲缘”“地缘”在招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展劳务输入渠道,加大招工队伍建设力度,大力引导企业、商(协)会采取“以亲带亲”“以老乡带老乡”等行之有效的“以老带新”招工方式,形成“招一个带一批”的招工倍增效应。以地域为单位选聘“招工大师”,定期返乡开展招工活动。对招工工作突出的“招工大师”予以奖励,并对首次来新就业人员给予交通和就业补贴。充分挖掘典型,每年召开全县产业工人工作推进大会,开展“十佳招工大师”“十佳产业工人”等评选活动,对评出的各类先进进行表彰奖励。确保每年通过“以老带新”招引外来产业工人2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总工会

  (五)实施校企合作精准对接行动。

  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促进职业教育新发展。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与省内外职业技术院校合作,扩建或新建职业院校校区,进一步扩大新昌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通过留新补助、生活补助、招生补助及外地学生留新过渡性宿舍分配等支持政策,大力实施“来新实习计划”“联合办班计划”“直接招生计划”,吸引省内外学生来新就读就业,不断扩大我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我县职业院校招生数量每年递增10%,到20xx年达到2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技师学院

  (六)实施工匠培育技能提升行动。

  聚焦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领域,扎实推进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我县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加大对“金蓝领”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每年培训10000人次以上;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百企万岗大练兵”、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加大产教融合力度每年吸引县外技工院校学生500人到企业实践、顶岗、就业、实习、见习;发挥技师学院办学优势,加大高级工、技师培养培训力度,每年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8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公共服务集团、县技师学院

  (七)实施安居保障稳岗乐业行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解决外来产业工人过渡性住宿问题,打造让外来产业工人在新昌“安心、安身、安业”的“浙里新安”社区36万平方米,围绕社区生活服务需求,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导向,以邻里、教育、交通等场景创新为引领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其中,高新园区在东西区块新建职工之家16万平方米;通过回购、返租、改造低效厂房和鼓励新供地或已供地企业内部通过自建、改造、改建增加宿舍楼20万平方米,打造让外来产业工人更具归属感、舒适感的生活居住环境。同时,落实外来产业工人租房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高新园区、县建设局

  (八)实施公共服务同城共享行动。

  建立外来产业工人同城化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关心的子女教育、医疗保障、景区游览、交通出行、在新落户待遇同城化,切实增强外来产业工人的.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强产业工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切实维护好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权益,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适当增加参与协商的外来产业工人代表占比。不断丰富外来产业工人的文化生活,向外来产业工人免费开放职工活动场所,举办外来产业工人专属节日活动、婚恋专场及趣味运动会。加强省、市、县各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创建评比和典型宣传,每年开展“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活动,并给予优秀示范性企业相应奖励。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旅游集团、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在县人力社保局成立产业工人服务中心,协调开展外来产业工人引、育、留工作,持续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2.强化政策创新。梳理整合现有用工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人才引进、技能培训、劳务协作、房租减免等条款,加快完善竞争力强、惠及面广、吸引力大的用工保障“新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专项资金,建立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倍数增加。明确政策兑现实施细则,优化政策落实机制。

  3.注重宣传引导。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宣传报道,构思好的宣传载体,塑造城市用工品牌,喊响“乐业新昌职等你来”城市口号。制作专题宣传片,联动县内和省外劳务输出地,同步宣传我县服务保障企业用工的政策措施、企业优化用工环境的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用工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用工方案 6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宜州区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6号)精神,宜州区作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示范县试点,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产业工人发展制改革、提升产业工人职业素质、保障工人基本权益为重点,着力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适合宜州区发展需求的高质量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循环经济强区,打造宜居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依托宜州区丰富的自然、农业、人文等产业资源和较好的工业基础,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措施,着力打造“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探索完善支持产业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缓解宜州区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

  二、实施阶段

  20xx年3月—20xx年8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摸底调查、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8月15日)。完成方案的各项重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8月31日)。总结示范县试点建设经验,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形成典型材料。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底数。一是统筹各部门资源,全面摸清宜州区产业特别是“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用工情况,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总量、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其中:区人社局负责区内劳务服务企业;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工业园区外及电商、信息等企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区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企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和物流企业;区林业局负责木材加工企业;区文广体旅局负责服务行业企业;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桑蚕企业;确保底数精准、需求精准。二是建立企业用工台账。梳理调查摸底情况,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三是及时研判,精准施策。定期收集新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充分运用台账数据,分析、研判宜州区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措施。

  (二)全面宣传发动。一是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向劳动者推送就业政策和宜州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动信息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并向企业推送劳动力资源信息和求职需求。二是有效融合宜州刘三姐山歌文化,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指引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工人潜力军积极融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行动中,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劳动、重视技能、关爱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1.实施育才工程,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一是企业自主育才。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能力培训等多种形式技能培训。鼓励名师带高徒,全面推广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完善企业终身职业教育培训措施。支持企业设立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等成立职工培训中心。二是试点带动育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到20xx年11月底,推荐1—2家重点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三是校企合作育才。借浙江大学对口支援河池学院项目之机,依托专家教授矩阵开展“传帮带”,培训桑蚕产业技术人才;依托“宜州—南开大学实践基地”和青年人才实践基地,引导南开、中山大学等高校师生到桑蚕生产基地、茧丝绸企业调研实践,献智宜州;依托河池学院、河池市技工学校、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等本地院校的资源优势,支持与企业共建人才培养联盟,在人才培训方案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紧密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专业精准培训。四是产学研融合育才。以国家东桑西移工程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创新中心、河池市茧丝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平台,加强与国家蚕桑技术体系团队、广西蚕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引进茧丝绸检测中心、河池学院重点实验室、桑蚕茧丝绸专家工作站等科研服务机构,与宜州专家团队共同开展技术攻坚和合作经营。五是品牌引领育才。强化劳务品牌意识,以宜州区现有的自治区级“挡车工”劳务品牌为引领,建立健全劳务品牌培育机制和支持体系,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六是岗位练兵、竞赛育才。鼓励集群内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推动各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提升。

  2.优化就业服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一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脱贫劳动力专场招聘会”“零工市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探索和建立健全“10+3+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体系。二是优化公共就业平台。创新“互联网+招工”服务方式,通过直播带岗、提升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及其他各类媒体,密集发布宜州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促进技能人才市场资源有效配置,丰富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三是优化重点企业用工支持。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探索推行“就业管家”服务企业模式,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制定重点企业清单和产业工人培养和支持用工方案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优先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园区企业用工,助推宜州区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统筹区内外资源,建立劳务协作机制。一是统筹宜州区产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资源,搭建企业之间劳务协作平台,建立企业劳务协作机制,推动用工信息共享。二是抓好产业工人队伍日常跟踪服务,促进劳动力在区内有序转移就业。三是结合宜州区实际,建立县际劳务协作平台,统筹推进企业协调发展。探索与周边县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为本地企业输入产业工人。

  4.落实惠企政策,支持企业用工。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设立为宜州区就业见习基地,支持企业搭建产业工人实践锻炼和培养平台,引导企业用好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在产业工人中的比例,优化企业产业结构。二是在《宜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州市促进丝绸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xx〕14号)、《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宜州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xx〕76号)的基础上,配套优惠扶持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三是坚持“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绩优者多得”的原则,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四是探索出台落实技能人才落户、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岗位聘任、参与职称评审、学习进修等方面政策。五是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技术人员确定待遇,鼓励企业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六是落实就业补贴等政策。强化惠企政策统一汇聚,常态化开展更新发布奖补政策及快速兑付等工作,结合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用工。七是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5.完善配套设施,优化用工留工环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服务,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出行、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三是支持和引导企业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文体活动设施,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四是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探索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格化工作机制,推广“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延伸就业服务链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监控预警平台,完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狠抓根治欠薪工作,畅通信访、投诉受理渠道,提升办理效率;不断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力度,优化用工留工环境。

  四、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政企协同、上下协同、试点协同的机制,形成推进的整体合力。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制定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加强政策理论研究,以问题为导向,集中优势力量进行重点攻关。

  区政府办(高校办):负责对接高校,统筹优化培训师资队伍,构建产学研平台。

  区人社局:负责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负责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基本情况表,建立台账;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负责对接高校、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做好各类专场招聘会。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保障专项行动的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及管理,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协助区人社局、总工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园区外企业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发改局:负责产业工人培训基地、企业集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会同责任单位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

  区住建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推进和改善产业工人住房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优化公共交通服务,解决产业工人出行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文广体旅局:负责加强园区体育、文娱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负责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解决外来务工产业工人子女入学、就近入学问题,进入校园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区人社局做好用工环境治理和整治,以及提供在宜州区注册的企业台账,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完善园区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建设。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相关工作。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优化园区用工留工环境,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做好园区内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上报区人社局。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区总工会: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

  区工商联: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用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宣传栏和显示屏,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和就业政策的宣传;组织剩余劳动力参加各类专场招聘会;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劳动力就业需求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州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着力构建“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彬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络员:甘露珠,联系电话:3188027。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事项。

  (二)加强调度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联系,对标工作任务,每月报送工作进度,每季度报送阶段情况,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三)完善政策配套。在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宜州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与自治区、河池市对接,结合实际研究就业、培训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制度,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专项行动工作列为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

  (五)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地方财政经费投入,积极筹措加强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经费。制定资金使用和监督方案,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支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

  (六)加强总结推广。要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及时将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和传播平台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的亮点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积极营造支持试点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企业用工方案 7

  为提前谋划,切实抓住春节期间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促进辖区城乡居民更高质量、更充分地就业,有效缓解园区企业招工稳工难、人才引进难问题,尤其是妥善解决好迪比科股份、森鸿科技等六个百亿企业成长过程中的用工及人才需求,现结合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系列活动的实施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月2日—20xx年3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发动组织缺工企业,收集5000个以上岗位,为返乡人员、常住城乡居民、就业困难人员和在外抚籍人才提供针对性的招聘对接、创新创业服务,实现“三个一批”。

  (一)帮助招聘一批。通过在市城区、市内县(区)举办各类招聘会,周边乡镇街送岗位下乡进社区,以及赴外(跨省、市)劳务对接等系列活动帮助园区企业解决用工3000人。

  (二)中介引进一批。加强与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合作洽谈,引导园区企业通过委托代招、劳务派遣及外包等方式引进人才及一线普工1500人。

  (三)校企对接一批。联系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科技学院、东华理工高职院、抚州创新学校等院校安排学生顶岗实习、职业见习及毕业生就业,从全国各地招募经营管理、技术技能型人才等500人。

  三、实施内容

  (一)广泛收集岗位信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园区收集企业招聘需求信息,了解重点企业是否有赴外招聘或与中介机构合作招工的意向,进一步梳理高新区在公共就业、社保医保和支持创新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制作宣传册、页及网站信息,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做好准备。

  (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及各类招聘会,广泛散发宣传册、页;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QQ、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发布用工信息,做到人社政策家喻户晓,企业用工信息基本对称。

  (三)举办市内招聘活动。组织园区缺工企业集中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招聘活动,为各类求职者、有创业意向人员、企业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四)落实帮扶政策措施。落实企业自主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中介机构职介、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创业担保贷款等补贴政策,帮助落实科创基地、青年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厂房租金、物管费、水电费补贴及税收奖励等优惠政策,努力促进企业员工及创业人员队伍的稳定。

  (五)开展赴外招聘指导。带领园区有赴外招聘意向的重点缺工企业,赴我市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地区及云、贵、川等经济相对欠发达但劳务输出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调研、对接,鼓励返乡就业、创新创业,针对性引进企业一线员工。

  (六)搭建多方对接平台。组织有高中等院校学生实习、冠名办班及毕业生需求的企业,与相关院校对接;实地考察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猎头公司,针对企业个性化需求,鼓励通过市场方式进行对接。

  四、组织分工

  成立高新区帮助企业用工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人社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党群、财政、招商、企服、经科、社会事业、房管、综合执法、人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统筹帮助园区企业招工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下设六个专项小组,负责20xx年高新区“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帮助企业招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信息收集与宣传发动组:负责收集缺工企业招聘信息、赴外招聘或与中介机构合作招工信息,以及高新区就业创业、社保医保、人社扶贫政策等,并编印成宣传册、页,广泛散发;负责通过高新区站、高新人才网、省市人才人事网、就业信息网、微信QQ、手机短信等途径,以及加强与市电视、日报等媒体付费广告合作,大力宣传高新区企业招聘信息及人社相关政策。

  负责人:

  (二)市本级城区布点招聘组:负责与市就业局、人才服务中心及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联系,加强与市大型超市、购物广场协商,在市万达广场、华润万家(原洪客隆)、沃尔玛、大润发购物广场、火车站广场、人力资源市场等场所摆摊设点招工;负责场所联系、租赁、布置,车辆租赁、使用,招聘证牌制作,进场企业现场招聘坐台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

  (三)县区乡镇街流动招聘组:负责与市就业局及相关县(区)就业局、乡镇街劳动保障所联系,在县(区)集贸市场、人流密集街道、社区举办小型招聘会;负责场所联系、租赁、布置,车辆租赁、使用,招聘证牌制作,企业人员组织,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负责人:

  (四)院校及中介机构对接组:负责组织企业与院校之间相互座谈、参观学习交流,指导缺工企业冠名办班,引导学生入企顶岗实习,推荐应、历届毕业生到园区企业就业等;负责引导企业与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合作,通过猎头公司、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方式,自主引进紧缺人才及一线员工。

  负责人:

  (五)赴外地招聘指导服务组:负责加强与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务输出型的外省、市、县(区)就业部门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带领企业实施跨区域招工;负责建立驻外招工联系点,通过租赁当地办公场所、聘请当地协管员等方式,帮助引进外地员工。

  负责人:

  (六)后续跟踪与政策落实组:负责做好企业新招人员信息管理,对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交纳社会保险、稳定就业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开展自主培训,帮助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负责人:

  五、活动安排

  (一)20xx年1月2日,宣传发动阶段

  1、信息收集与宣传发动组完成企业用工需求信息、赴外招聘或与中介机构合作招工信息的收集,印制招工宣传册、页,制作招聘证牌;梳理好高新区就业创业、医保社保、人社扶贫等政策,制作人社政策礼品袋,分户散发;与市电视台广告中心、抚州日报社、信息日报社,以及市城区休闲广场电子屏等户外媒体洽谈,通过付费合作方式,通过电视游字、拜年广告、专刊专栏、户外荧屏等方式宣传企业招工信息;借助高新区站、高新人才网、省市人才人事网、市就业信息网、微信QQ、手机短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广泛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告知招聘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在辖区人口密集区悬挂企业招工横幅,在村(居)务公开栏张贴企业招工传单,营造立体式招工引才氛围。

  2、县区乡镇街流动招聘组租赁车辆,在辖区内以及周边县(区)、乡镇街宣传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就业创业政策;带领重点缺工企业深入周边县(区)、乡镇街摆摊设点,开展招工信息宣传,接受求职者现场咨询,组织有意向求职者实地参观考察,实行岗位无缝对接。

  3、院校及中介机构对接组组织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师生代表与园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相互参观考察,初步商定20xx年春季企业吸收学生顶岗实习,以及20xx年秋季冠名办班培养计划;组织江西聚才人力集团、中湾人力资源、优蓝网等中介机构与企业对接,洽谈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以及沿海人才回流招募等相关事宜。

  (二)20xx年2月1日,集中招聘阶段

  1、市本级城区布点招聘组与市就业局、人才服务中心及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联系,并与市万达广场、华润万家、沃尔玛、大润发购物广场、火车站广场管理方接洽,落实高新区企业布点招聘的具体位置,集中时间、精力,组织缺工企业在相应位置和区人力资源市场大门口等场所,散发招工信息及人社政策宣传册、页,摆摊设点招工;同时,结合市本级“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安排,承办系列大型招聘活动,以及开展送岗位进社区活动。

  2、县区乡镇街流动招聘组租赁车辆,根据不同企业需求,针对性组织部分劳动密集型、一线员工缺口大的重点缺工企业继续深入周边县(区)、乡镇街摆摊设点,开展招工信息宣传,接受求职者现场咨询,切实做好有意向求职者岗位对接工作。

  (三)20xx年3月3日,跟踪服务阶段

  1、县区乡镇街流动招聘组租赁车辆,在辖区内以及周边县(区)、乡镇街宣传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就业创业政策;带领重点缺工企业深入周边县(区)、乡镇街摆摊设点,开展招工信息宣传,接受求职者现场咨询,组织有意向求职者实地参观考察,实行岗位无缝对接。

  2、院校及中介机构对接组及时组织迪比科、森鸿科技等大型企业与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对接,落实学生实习、员工代招、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事项。

  3、赴外地招聘指导服务组带领劳动力密集型重点缺工企业,赴我市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地区,前往云贵川等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务输出型市、县(区)招工;探索建立驻外招工联系点,帮助引进外地员工。

  4、后续跟踪与政策落实组根据企业招工情况,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开展自主培训,按政策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稳定就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新区帮助企业用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帮助企业招工、引进人才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与挂点企业的.沟通协调,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统筹谋划、支持配合帮助企业招工工作。人社局负责做好系列招聘活动的组织安排,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党群部负责做好活动期间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等工作。20xx年1月31日前,各镇(街道)分别从劳动保障所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区人社局,协助配合本方案活动安排的集中招聘阶段工作,临时抽调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原渠道解决。

  (三)夯实基础,跟踪服务。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要摸清辖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情况,做好登记台账工作,并组织其前往活动现场求职应聘;要设立“精准扶贫一站式帮扶窗口”、“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服务窗口”等人性化、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窗口,提供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并将求职人员信息和企业招聘信息及时录入到就业信息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更新;要不定期举办小型招聘会,长年帮助企业招工,并做好对接人员的政策落实等跟踪服务工作,促进稳定就业。

  七、经费落实

  管委会保障本次活动经费需要,所需费用在高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据实列支。

  企业用工方案 8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1.实施时间:20xx年3月10至20xx年6月30日止。

  2.享受对象:20xx年3月10日后在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正常生产并纳税)就业,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受理方式:新增就业补贴、返岗交通补贴、健康体检费用由企业从20xx年7月1日起统一代为申报;职业介绍补贴由中介机构、劳务经济人在20xx年7月申报;镇(区、街道办)“点对点”用工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二、具体办法和要求

  (一)开展线上招聘

  1.电脑登录:百度搜索“湖北公共招聘网”或“荆门就业局”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登录,注册账号→点击岗位搜索或者招聘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填写简历申请职位。

  2.手机登录:微信搜索“湖北公共招聘”、“荆门就业”、“京山就业”公众号,点击关注公众号→点击求职导航、个人信息,选择个人登录→点击岗位搜索或者招聘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填写简历申请职位。

  3.求职对接:市用工办安排专人每天从后台提取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给企业,并协调做好企业联系、面试等工作。

  (二)发放新增就业补贴

  1.对象范围。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指20xx年3月10日前在京山市外务工的本地劳动者;其他新增就业人员是指20xx年3月10日以后在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新入职的就业人员(含市外劳动者)。

  2.申报资料。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职工工资花名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证明或原单位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3.办理程序。企业在员工入职后及时向市用工办提交新入职员工花名册备案;员工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后,企业向市用工办提交《京山市新增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达到个人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三)职业介绍奖励

  1.对象范围。20xx年3月10日后为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输送员工,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介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2.申报资料。推荐员工的花名册;务工人员身份证;推荐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出具证明。

  3.办理程序。在员工入职内,向市用工办提交推荐员工花名册备案,可视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提供;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向市用工办申报,并填写《京山市职业介绍奖励申请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初审并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励资金直达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银行账户。

  (四)返岗交通补贴

  1.对象范围。京山市外返回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就业的员工。

  2.申报资料。本人身份证件;职工所在企业提供20xx年度劳动合同或20xx年参保缴费证明。

  3.办理程序。企业向市用工办提交《京山市返岗交通补贴申领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达到职工个人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五)“点对点“用工服务

  1.各用工企业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并根据市用工办提供的.镇(区、街道办)求职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对接准备工作。

  2.镇(区、街道办)组织10人以上,持有健康证明的人员到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求职,并提前1天向市用工办报送求职人员基本信息,市用工办根据求职人员的意愿,合理安排对接企业,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镇(区、街道办)负责安排专人专车接送,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车辆费用据实报销;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求职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由市用工办报销。

  企业用工方案 9

  为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全面完成“一个目标、两个重点、八项建设”工作任务,医院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院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以巩固医院标准化建设成果为动力,以打造“三优服务”为追求目标,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突出学科建设,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使医院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二、活动范围

  各科室、各岗位及全体员工。

  三、活动内容

  (一)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狠抓质控核心制度落实

  提高质控质量。每月两次对医疗质量督导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突出重点质控。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抓”,督导到科、落实到人。细化质控环节。使每一个质量管理记录本、关键环节、问题都能追溯到责任人,有的放矢。

  2、强化病案管理

  加强病案知识培训。组织医务人员系统学习病案管理知识。试行“跟查代训”。低年资医师和病历书写问题医师,跟随病案质量督导组参与病历检查。开展病历点评。组织病历书写大赛,定期开展病历点评,对优秀病历和问题突出病历组织全院进行现场展示。

  3、加强患者入出院指导和随访

  强化患者入出院指引和相关告知。完善转科、转院交接流程,认真做好患者出院指导;加强出院患者一级随访。利用“易随诊”系统,扎实做好患者一级随访工作;拓展“院后服务”。在电话随访的基础上,对周边或适宜病人,提供上门复查、用药、康复指导等服务;积极接待和处理投诉。公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及时组织讨论和评估,最大限度保障院患双方权益。

  4、延伸多学科会诊

  加强会诊中心建设。依托省肿瘤医院淄博分院优势,加强由省肿瘤医院专家主持的肿瘤多学科会诊中心建设。延伸会诊范围。将多学科会诊制度延伸到内科、外科等科室,为患者提供最优化个体化诊疗方案。

  (二)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开展体验式服务

  加强护理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在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积极倡导亲情化服务、无铃声服务。强化床边护理工作制,将护理工作重心前移至患者床旁;和谐护患关系。切实做好对患者的全面准确评估、病情观察、健康宣教、康复指导、心理护理等工作,提升护理工作质量。

  2、提高护理质量

  开展品管圈质量改善活动。落实规范要求,完善制度标准,提高护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加强优质护理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减轻临床一线护士负担,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广泛听取患者及家属意见。着重从患者体验的角度每月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达到病人满意。

  3、加强培训考核力度

  加强人文知识学习。强化护理文化建设,制作护患沟通文化展板,积极打造磁性科室;加大优质护理考核力度。定期召开护士长专题会议,开展护理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在科室设立荣誉榜,营造人人争做服务明星的氛围;提升护士职业素养。规范护士仪容仪表、语言、行为管理,组织《护士礼仪规范》学习,观看护士基础服务礼仪视频资料。

  (三)切实改善门诊医技服务质量

  1、优化就医流程

  简化就医环节。明确各诊室、各岗位职责(或兼责),实现门诊服务无缝隙全覆盖。对行动不便患者到一楼为病人抽血;完善就诊流程。科学规划门诊布局;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错时服务、互补服务,缩短患者等候检查、出报告时间。

  2、提升服务质量

  选派高年资医师坐诊。保证门诊患者疾病诊断率;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外出学习及科内培训质量;保证报告准确。坚持双人签字,保证各项报告单正确率。开展微笑服务。所有窗口科室对患者实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加强用药指导。使患者能够明白如何用药。

  3、强化导医服务

  提升服务层次。对导医沟通技巧、业务知识、慢性病签约、专家出诊等情况培训;改善服务措施。实行站立式、走动式服务,变被动回答为主动介绍、引导,分诊到位;改进服务态度。通过调查问卷、专题会,定期征求临床科室、病人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理顺拓宽行政职能科室服务渠道

  1、提高工作效率

  增强工作时效性。对医院安排工作限时办,对一线需要工作及时办;加强工作主动性。变临床、医技科室往上走为职能科室往下跑,下送、下收、下传、下联,为一线提供优质、高效和快捷的服务。

  2、加强沟通交流

  畅通临床医技科室与职能科室的沟通渠道。实行职能科室挂包制,每周至少1次深入挂包科室调查了解工作落实、需求情况,帮助解决问题;促进职能科室之间的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分工不分家,共同完成好工作。

  3、提升管理水平

  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医德医风、传统文化等相关知识培训,增强服务能力;强化服务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改进管理措施,注重服务质量。开展互评互促活动。每月组织临床医技科室对职能科室进行评价,结果与绩效挂钩。

  4、创造便捷就医环境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加快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步伐,为患者提供清洁、温馨、舒适、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开展惠民服务。健全便民设施,严控患者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各类标示。使患者按照标示就能找到目的地,顺利、安全就医。

  5、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质量

  建立综合调度保障体系。通过网络、电话、人员衔接,确保24小时应急服务。强化外包单位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保洁、膳食等工作进行检查,提高饭菜、保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巡检。主动服务,做到叫修与预防维修相结合。探索后勤信息化管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使数据收集更快捷,提升后勤管理运行保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做好设备验收、维护及保养,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定期巡检,建立安全运行档案。

  四、活动步骤

  每个阶段不分时间,各项工作穿插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17日至4月1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科室对活动方案进行传达学习,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各相关科室制定相应详细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二)自查提高阶段。(20xx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科室找出服务的不足,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自身确实存在的问题。各科室要克服“差不多”、“说得过去”等平庸思想,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维,高点定位,围绕服务、技术、便民、效能等方面作文章,形成百花齐放、竞相提升的工作氛围。

  (三)考核督导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由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由社会服务部进行征求意见,并将分数与每月绩效相结合。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科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医院将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建立服务提升的长效机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科室(岗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指导、协调工作,各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责任,推进各项工作的完成与落实。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活动之中。通过开展活动,形成人人讲优质服务、处处抓优质服务、事事出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使服务速度更快、服务水平更高、服务质量更优。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室负责人作为开展活动的`主要责任人,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服务提升年活动与日常工作及医院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创新工作思路,充分挖掘潜力,研究制定本科室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向宣传组汇报工作亮点。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在开展活动中,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各自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提出完善科室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将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改进不足之处,推进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确保服务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企业用工方案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防范重大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要求,整合力量、综合施策,纠正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和企业不合理送工用工模式,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全区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经营行为和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和精准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净化全区人力资源市场招用工环境,指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用工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就业用工保障。完善“1+2+X”一体两翼双引擎人力资源保障模式,指导保障企业用工人力资源服务联盟成员单位主动进企“问诊把脉”,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用工服务。发挥“乐业吴江”就业协作联盟作用推动劳务输出集中地和职业(技工)院校与吴江企业合作,形成产学研合作良好态势。提升用工监测服务平台和“用工速递”功能,加强用工形势分析,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升级线上线下一体人力资源市场,打造直播带岗、商业综合体招聘、社区直招等新模式,多元化推进市场招聘。

  (二)强化部门整治合力。综合多部门力量,依照各自职能联合整治。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建设,指导协调人力资源领域突发舆情处置。区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打击非法职业中介,依法查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严查处实际用工企业违法超时加班行为和违反劳务派遣有关规定行为。区公安局负责加强网络虚假信息监管,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扰乱社会治安、涉嫌相关经济犯罪等违法行为。区总工会负责发挥企业工会组织劳动法监督和职工维权作用,推进企业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发挥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作用。区城管局负责职业中介周边户外店招、广告、乱张贴、门前三包情况的排查整治。区市场监督局依法对无照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不一致、虚假注册、未按规定公示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出处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推动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运送务工人员车辆非法营运、跨区域营运情况排查整治。区税务局负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纳税情况进行监督。区发改委、工信局和商务局根据职能分别加强对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外资企业和电商平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监测,对发现的企业经营不良、破产关闭、停产歇业、合并分立、异地搬迁等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三)强化属地管理作用。各区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内企业数量和用工人数,配备必要的劳动关系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各区镇、街道人社职能部门要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制度,督促辖区内使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工的企业依规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在劳动关系治理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定期采集辖区内用人单位信息,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和通过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方式用工情况,要提升风险隐患预警监测能力和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处置水平。各区镇、街道要履行已经下放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招用人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招用人员规定和职业介绍管理规定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力,抽调力量对非法职业中介集中区域开展拉网式、不间断地集中排查整治,净化区域市场环境。

  (四)强化打击惩处力度。对采取不合理用工模式企业及其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从重惩治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转变用工模式。一方面从严查处企业违法用工行为。对采取小时工、日结工用工模式企业,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人的,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企业,劳务派遣人数超过用工总量10%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超比例劳务派遣人数处每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对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从严查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经营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各区镇、街道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布不实、非法招聘信息,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且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人力资源违规经营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诈骗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主动服务指导。区镇两级人社部门要对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加强指导,依法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等权利义务和行为。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择业观,不盲目逐利性频繁跳槽。推动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企业转变送工用工合作模式,缩减劳务派遣等辅助性用工体量,厘清明晰实际用工企业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人留人和育才机制,指导建设企业内、行业内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畅通员工诉求表达通道和矛盾化解渠道,构建长期稳定劳动关系。制定业务规范指导手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企业合规经营。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培育评定劳动保障诚信单位,发挥信用“红名单”正向激励和“黑名单”负面警示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各项工作部署,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区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吴江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主任由区人社局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情况掌握、指导服务、督导检查等工作。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情况专报制度,对整治工作进展统筹掌握、扎口报送。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在充分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专项整治过程的协同配合。要强化信息共享和通报,建立常态信息互通机制,遇到问题不推诿扯皮、不消极应付,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各区镇要建立完善本地区劳动关系应急管理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劳动关系风险。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借力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等媒体平台,有针对地宣传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用工重要意义及整治成果。要做好舆论监测和应对引导工作,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关注网络热点舆情,积极应对,正面引导,防止发生负面影响。

  企业用工方案 11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企业用工、稳就业局势作用,做实做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招工引才规模,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现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集中利用20xx年一年时间,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把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着眼当前、放眼长远,注重发挥有为政府职能和有效市场作用,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健全四项机制

  (一)健全岗位供需信息摸排机制。

  1、建立缺工企业动态监测机制。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建立缺工企业管理台账,完善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实施分级监测、动态管理。为重点缺工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一对一协助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2、建立求职需求动态监测机制。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资源共享,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作用,动态掌握本地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建立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匹配。

  (二)健全市场招工有效对接机制。

  1、完善岗位供需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和“一网五点”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提升数据的典型性、准确性和利用效率。定期发布全省“紧缺”职业排行,更好服务于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加强与沪苏浙等地市场供求信息联合发布。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要统筹开设招工复工服务专区。

  2、健全市场化人岗对接机制。组织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提供企业用工服务,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

  3、健全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平衡企业淡旺季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政府用工引导促进机制。

  1、建立招工服务领导机制。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原则上,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1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2户,一般干部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3户。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牵头组建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等,为重点招工企业提供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

  2、完善多方参与职业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职业指导师、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专长的社会人士等创建职业指导工作室,提供公益用工指导和职业指导服务。

  3、探索重大项目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在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时,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用工服务,为保障企业招引创造好的用工环境。

  (四)健全用工保障奖惩激励机制。

  1、建立企业招工服务调度机制。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

  2、探索建立招工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各类资金,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提供用工服务的各类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实施五项助企专项行动

  (一)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1月25日至3月底,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以“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因地制宜实施“稳岗留工”“接您回家”“送您上岗”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行动,充分利用市场化资源,为有需要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春风行动”期间,全省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0场次以上招聘会,帮助重点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10000人以上。

  (二)开展人力资源机构助企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各市按照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模式,积极组织本地AAA以上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根据招工数量和效果,按规定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补贴。

  (三)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和跨省招工行动。加强与人力资源富裕省份劳务协作,按照“点对点、县对县、市对市、省对省”要求,签订合作协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建立“沪苏浙皖结对帮扶市人力资源共享联盟”,引进发达地区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和人力资源共享。深化皖北、皖江地区劳务对接协作,输入地要积极与输出地定期共同举办各类招聘会,充分利用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互联网技术,线上线下结合实现输入地企业与输出地求职信息跨区域共享、对接,提升对接工作实效。结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活动,常态化组织有需求的企业组团赴外省高校、人力资源市场等招工,每个市每年不少于10次,并积极做好招聘信息对接、招聘宣传、活动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

  (四)开展技能培训助企行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促进职工更加稳定就业。加强校企合作,每个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技术工人培养对接活动,集中组织技工院校进园区、进企业,共同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扩大新成长劳动力在我省就业比例。积极组织院校毕业生来皖开展顶岗实习、上岗实践,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按规定给予院校相应支持。

  (五)开展企业用工环境提升行动。综合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解读新发展理念、当前经济形势、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每市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人社部门专业人员、人力资源专家进企业,帮助企业应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术,提高识人选人的精准度、有效性。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园区、企业员工住宿、就业、子女就近上学、婴幼儿托管等配套政策、设施,指导企业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文化,稳步提高薪资待遇,增进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真正做到“待遇留人、环境留人、事业留人、精神凝聚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各地要成立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专项行动实行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市要细化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拓展服务渠道。要运用网站、微信、微博、送岗上门等多种途径,采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发布各类企业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社公众号、各类招聘会以及社会招聘中介作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供需有效对接。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各地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企业用工方案 12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46号),为切实发挥就业服务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三张清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辖区内“十强”产业、“四上”企业、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缺工企业、人力资源情况,建立缺工企业、人力资源供给、用工服务专员“三张清单”,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居),要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缺工项目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

  (二)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各区县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三)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前期已对用工服务专员进行调整充实,要进一步发挥人社用工服务专员作用,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强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既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又关系就业工作大局,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既要立足当前、尽力而为,强化服务保障,着力缓解供需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加强系统谋划,做到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把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行动作为就业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用工服务专员、“网格员”的作用,整合相关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同向发力、分工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三项清单”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密切关注网络舆情。

  企业用工方案 13

  为深入贯彻“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切实做好重点企业和重特大项目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缓解部分企业“招工难”“技工荒”问题,助推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劳动力资源供需监测

  (一)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建立完善基于企业用工需求、市场招聘、社会保险缴纳、失业登记于一体的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动态进行用工监测分析和调度保障。对重点企业、重特大项目以及紧急缺工100人以上的企业,安排专人帮办服务,通过余缺调剂、本地挖潜、劳务输入等方式解决用工缺口。

  (二)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对接。分析把握城乡劳动力供给状况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外埠来淮务工人员等基本信息,统计发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和企业工资市场指导价位,促进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人员等各类求职者与用工需求企业有效对接。

  二、拓宽招工用工渠道

  (三)优化公共招聘服务。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适时组织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赴市外招聘,按省内不高于1000元/场/家、省外不高于3000元/场/家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由招聘活动组织单位统一列支,用于招聘期间交通、食宿、展位、宣传等支出。

  (四)鼓励社会力量荐工。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就业服务社会组织介绍劳动者在我市企业(用人企业不得为劳务派遣公司)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介绍客籍劳动者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给予荐工组织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介绍我市户籍外出务工劳动者返回市内企业就业的,分别给予荐工组织1000元/人、返乡就业人员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五)拓展区域劳务协作。深化与外省市劳务协作,对接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技院校开展劳务合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务站,通过驻点招工、委托招工等方式引进省外劳动力资源。“十四五”期间,全市劳务合作基地新增20个。根据年度劳动力引进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成效,给予劳务合作基地5-10万元/年的运行补贴。

  (六)推进在校生顶岗实习。支持在淮高校、职技院校根据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满3个月并与企业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协议)的,从顶岗实习之月算起,按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学校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七)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将企业共享用工服务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畴,帮助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发布供需信息、组织对接活动、提供政策咨询等。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的,给予输出员工企业500元/人/月标准的补贴,每年不超过3个月。

  (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制定《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引进,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十四五”末,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稳定在100家以上,其中大中华区100强1家,省级品牌3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不少于10家。常态化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力资源竞赛,优胜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促进技能型员工供给

  (九)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淮安”行动,促进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相互补充,大规模多层次培训技能人才。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充分挖掘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每年开展返乡人员、新生代农民工、城乡“两后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2.5万人次以上。动态调整补贴目录和标准,深化“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培训机制,支持企业、在淮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岗前、转岗、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十)支持校企融合培养。建立校企合作成本补偿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与在淮高校、职技院校合作建设混合所有制院校。“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建成不少于1所混合所有制院校,为企业定向输送技能人才2000人。经认定达标的混合所有制院校,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用于师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和培训资源开发等。混合所有制院校含产教融合型二级学院。

  (十一)推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培养输送方式。支持企业每年与在淮高校、职技院校新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不少于20个,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不少于600人。经人社、教育部门认定的“订单班”“冠名班”,按每年每班1万元的标准给予在淮高校、职技院校补助。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招生招工有效衔接,年培养学徒2000人以上。

  四、汇聚用工服务保障合力

  (十二)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人社部门牵头负责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推进工作。负责落实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各项政策、组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班”、搭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平台。负责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按月调度督办。负责编撰“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报。

  (十三)发挥联席会议调度作用。人社、财政、教育、工信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统筹市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用工,推进企业应急招工与在淮高校、职技院校学生实(见)习联动。建立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重大和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目标,创优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方式。

  (十四)发挥企业用工主体作用。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规,通过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薪酬待遇、建设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文化等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员工归属感,降低员工流失率,不断提升企业自身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力。

  (十五)发挥企业属地兜底作用。加大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段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公共交通、物流配送、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生活配套,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努力给予外来务工人员同城化待遇、均等化服务。各地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资金。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用工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企业用工方案 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系列会议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我县富余劳动力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到重点企业(20XX年度年纳税达100万元以上缺工的工业企业,企业缺工情况详见附件1)就业,解决重点企业的用工难问题,实现劳动力资源与重点企业用工的合理配置,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机制,让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了解我县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用工需求,引导本县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服务企业招工力度,缓解县内重点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的压力。各镇为我县重点企业招工指导性计划任务共1000人(具体详见附件2)。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继续突出抓好“春风行动”、乡镇巡回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主动与重点企业对接,收集企业缺工信息,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乡镇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渠道发布信息,为我县重点企业和我县富余劳动力搭建良好供需对接平台,实现就近就业。

  (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发动容县竞成人力资源公司、容县致臻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容县易工信息公司积极为我县重点企业招聘区内外各类人才。

  (三)抓好校企合作,引导本地毕业生就近就业。

  1.要在县内各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宣传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积极引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就业或顶岗实习。

  2.引导我县重点企业与县内、玉林市内、广西区内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订立校企合作协议,引导区内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到我县重点企业实习或就业。

  (四)建立跨地区劳务协作,引进外来劳务人员。根据区域性外出务工特点,要加强与区内外的县(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积极组织区内外劳务输入工作。

  (五)发挥各镇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作用。各镇以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积极推荐群众到我县重点企业就业,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利用大数据“点对点”匹配人员和岗位。充分利用求职服务平台简历大数据筛选功能,采用“点对点”人岗匹配的精准邀约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在线劳力适配,做到人岗精准匹配,引进高质量、高标准的'“菲佣”培训模式,进一步解决企业劳工短缺问题。

  四、激励政策

  (一)各镇人民政府按照推荐成功人数,给予乡镇工作经费奖励,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人社厅下拨的基层就业社保提升服务经费中解决。

  (二)对积极为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和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帮助本地重点企业解决用工人员,用工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上一年12月)相比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考核验收办法:由劳务中介公司提出申请,收集整理推荐到重点企业就业人员名册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及企业发放工资凭证等材料,劳务公司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上报县人社局审核,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4。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打击非法用工和非法职业中介违法行为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整治非法用工行为,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劳动用工秩序和广大劳动者合法权利。

  (二)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推行就业实名制度。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力度。

  企业用工方案 1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平安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供应劳动和生活条件、爱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化

  第4条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需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需照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供应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瞒公司。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化,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化或在岗培训教化,培育员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需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第14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4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供应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支配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综合治理管理工作,执行相关的惩罚措施。

  企业用工方案 17

  当前,受梅雨季节强降雨影响,XX市运河水位创出历史新高,外围河道水位大幅高于粮库地面,致使部分粮库受淹,防汛工作进入紧要关头。7月3日下午,省x在XX组织召开了苏南苏中粮食防汛工作紧急会议,陈杰局长就做好粮食防汛工作提出了"三个确保一个加强",明确要求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粮库不进水,确保损失最小,确保灾情不再重现。根据市委、市x的要求和省局的指导意见,XX市x出台五大措施全面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周密部署防汛工作各地粮食部门在x的'统一领导下,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摸清情况,加强巡查,逐个库点排查险情;做好防汛器材、物资、队伍的准备;遇有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预案开展自救,并立即上报当地x和上级主管部门;强化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全天候畅通,汛期每天上午九点前报情况,重大灾情险情随时随报;强化科学安全抢险,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二、实地排查粮仓

  摸清库区粮食状况各地区各库点要及时摸清、掌握受灾库点的粮食状况,包括粮食数量、粮食性质、受灾受损程度,根据粮权属性分别向x部门及有关单位汇报。同时,各地区各库点要按照“一库一策”的要求,力求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本库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受灾粮食处置方案。

  三、积极主动作为

  科学处置受灾粮食为防止没有受潮的粮食因底层潮气的传递而受损,各地区各库点要趁雨停间隙抢运转移在库粮食,腾仓并库,减少风险;充分利用仓储作业设施,整晒烘干受潮粮食;积极联系销售渠道。

  四、根据粮食属性

  分类作出相应处置各地区各库点针对库区内粮食的不同性质,分类处置。对受灾的中央储备粮,包括临时储备的托市粮,要及时与中央储备粮江苏分公司取得联系,如实汇报受灾情况,进行沟通、协商,按必要的程序进行处置。对受灾的地方储备粮,要及时向当地x、财政进行汇报,有关腾并费用、受灾损失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

  五、积极申请理赔

  切实降低经济损失对已投保的受灾受损粮食,各地区各库点要全过程留足受灾影像资料,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申请现场踏勘,进行受损评估,尽力争取理赔。

  企业用工方案 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着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提技能、优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114”招聘行动。

  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清单。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就业工作领导组作用,积极争取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组建服务专班,设立“招聘专员”。从8月份开始,利用100天时间,策划举办至少100场线上线下招聘会,帮助至少400家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提供“一企一策、一招一式”的点对点订制式用工服务。深入打造“2+N”招聘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周三招工、周六招才”以及“四进一促”人才对接招聘会、“金秋招聘月”“夜市招聘”“社区招聘”“乡镇巡回招聘”等各类特色招聘活动。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直播带岗、云上宣讲、空中推介、线上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县市区人社局、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跨区域劳务协作招聘行动。

  积极拓宽招用工渠道,加强与皖北、云南、贵州、甘肃、河南、东北等劳务输出地区开展劳务协作,开通跨区域招聘直通车,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动态发布企业招聘用工信息,组织开展驻点招工、定点招工,更大规模引进优质劳动力资源来宣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力资源协会、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县市区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人力资源机构助企行动。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优势,形成政府部门指导、人力资源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引进一批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力资源协会、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县市区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校企对接行动。

  组织企业参加“高校招聘直通车”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人社局长进校园”、“高校学子看宣城”等系列活动。大力支持企业与市内外职业(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鼓励双方签订就业合作协议,建立校企合作工作群,以定单、定制、定向、冠名班等方式,缓解企业技能人才招聘难问题。推动我市职业(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实习过程与实操过程对接,有效促进职业(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组织进入实习阶段的市内外技工院校学生,到我市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合工大宣城校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县市区人社局、教体局、技工学校、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聚焦全市十大重点产业,瞄准劳动者就业和岗位需求,全面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对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对开展新型学徒制的,按照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学徒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充分对接我市重点企业招工需求,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其他重点就业群体的技能开发和培训,做好重点群体培训与就业有效衔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积极支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技能提升补贴、参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县市区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

  六、实施“调剂用工”和企业自主用工行动。

  积极搭建企业调剂用工服务平台,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调剂用工”专场招聘,对用工调剂输出企业,按输出人数给予300元/人用工调剂补贴,按规定保障劳动者在调剂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老员工通过“亲带亲”、“友带友”、“老乡带老乡”等方式介绍引进新员工,根据稳定就业情况,给予一次性推荐就业奖励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县市区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

  七、实施企业用工环境提升行动。

  围绕解决园区员工在住房、公共交通、子女教育、卫生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园区要加快职工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安居保障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邻里中心、职工之家等涵盖文体、休闲、餐饮、商业于一体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园区学前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优先保障园区职工子女就近入学。加强园区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增加公交车营运路线和夜班运营班次,增设共享单车服务点。引导企业转变“重招聘轻保障”“重产品轻员工”等做法,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用合理薪酬吸引员工、留住员工。积极引导企业改善工作、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探索开展“诚信雇主”培育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用工形象。(责任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人社局)

  八、实施政策支持保障行动。

  鼓励我市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劳务协作基地、村(社区)为我市缺工企业引进劳动力、动员返乡务工的,根据稳定就业情况,给予相关机构或个人一次性奖励;对参加由市、县人社部门或开发区组织赴市外招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在财政、税收、场地等方面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上述奖补资金除已有支出渠道以外,由各级受益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开发区管委会)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用工方案】相关文章:

企业用工方案04-19

企业用工方案(精选5篇)10-29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10篇10-28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精选5篇)10-29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范文(精选5篇)10-29

企业临时用工方案(通用5篇)10-28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通用12篇)10-13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通用5篇)10-28

企业用工方案范文(通用5篇)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