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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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30 17:40:4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买卖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买卖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买卖合同 篇1

  案情简介:

  位于x区的w公司向位于y区的k公司订购一批价值400余万元的生产设备,双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各一份。设备经安装调试投入试生产,其中两台设备运转一直不正常,经k公司多次维修仍未解决,w公司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k公司要求w公司支付设备余款145万元,双方因此发生纠纷,k公司依据《设备买卖合同》将w公司诉至y法院。w公司认为案件应由x法院管辖,向y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被y法院驳回。w公司即以设备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反诉,并在征求一审代理人的意见后,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共计1073.13万元。k公司不承认设备有质量问题,并提出w公司除维修期间外,一直生产至今,提出的赔偿数额明显不合理。

  一审期间查明:w公司除维修外,生产并未停止。经y法院委托,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下称测试中心)对设备质量做出鉴定结论即“设备质量问题系使用不当造成”。y法院据此做出判决:w公司支付k公司设备余款145万元及相应利息,驳回w公司的诉讼请求。w公司一审败诉后,要求我为其二审代理人,以实现其诉讼主张。

  一审败诉原因:

  接受委托前,我对w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并找出以下败诉原因:

  (1)w公司向k公司提出赔偿的前提是设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并且质量问题是k公司直接造成的。但是,w公司对此缺乏证据。而且,“质量问题系使用不当造成”的鉴定结论对w公司明显不利。

  一审中,w公司虽然认识到鉴定结论对其不利,但是未提出****鉴定结论的有力的证据及法律支撑。

  (2)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明显不合理,显然超过k公司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其可得利益部分的主张也无证据证明。

  w公司一审请求赔偿数额构成为两部分,一为直接损失部分即设备维修费及更换材料的费用;其余为可得利益损失部分,包括维修停产利润、w公司建厂总投资的利息、税务返税、停产期间产生的工人工资等。除直接损失部分提供了证据,可得利益损失部分仅有计算方式并无证据提供。

  另外,通过w公司同行业平均利润率的考查,以及对w公司的财务账目的审查,置疑w公司的所谓“可得利益损失”的数额与事实不符。

  代理思路及相关工作:

  1、建议w公司迅速自行委托技术权威对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原因作出全面分析。

  经技术权威全面分析,认为:设备质量是一个需综合多种因素分析并需k公司提供其生产设备的相关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资料,才能作出初步判断的问题。同时,因设备一直在使用,有关设备的质量问题的准确结论就更难做出。但是,技术权威通过对k公司安装记录的运行数据审查,发现其中的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该项指标也可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

  2、查明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未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人名册,不具有鉴定人资格,据此做好申请重新鉴定的准备。

  3、通过对一审败诉的上述分析,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告知w公司一审的诉讼主张,二审不可能支持。同时,要求w公司如实陈述案情,并告知隐瞒真相可能造成的危害。希望w公司吸取一审教训,据实计算出损失,并提出证据。引导其实事求是的调整思路,根据事实和证据,重新确立二审目标。

  通过多次沟通和交流,k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吐露真相:直接损失为40余万,可得利益损失为100万左右。但是,可得利益部分的证据因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不易公开。一审之所以提出1000多万的主张,是因一审代理人告知他所谓 “可得利益损失”就是“可能产生的损失”,并未告知他,所谓“可能产生的损失” 是有限制的。

  代理策略:

  通过上述工作,掌握了案件的利弊,分析了案件的'走向,得出二审若以判决方式结案,k公司必败诉的结论。由此确定二审的目标-调解结案。为了迫使对方达成调解,采取以下策略:

  1、依据《设备安装合同》,重新组织证据以安装质量不合格为由,另案向x法院起诉,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在向x法院提出可得利益赔偿数额前,告知w公司,若以判决结案,因缺乏证据,可得利益的真实损失部分100万,x法院也不会支持。但是,为了给对方充分的压力,就可得利益部分提出200余万元的主张。w公司对此表示同意。

  2、以一审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质为由,要求二审法院对质量问题进行重新鉴定。

  3、请求二审法院促成调解,并通过法院向对方透露:接受调解即可撤回x法院的诉讼。

  案件结果:

  二审达成调解协议如下:w公司支付k公司货款10万元。同时,w公司在x法院撤诉。案件最终结果达到了预期的代理目标。

  案件结束后,w公司聘请我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代理感悟:

  w公司的一审败诉,源于对《合同法》“可得利益损失”的曲解甚至滥用。

  律师确定代理策略,必须注意与案件相结合,与法律的规定相结合,做到依法立论、依法辩论,而不能违反法律,曲解法律,违反法治原则,置事实于不顾,为当事人出歪主意,以达到个人目的。这既是做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又是律师安身立命之本。

买卖合同 篇2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买卖合同 篇3

  20xx年5月1日,原告孙银山在被告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简称欧尚超市江宁店)购买“玉兔牌”香肠15包,其中价值558.6元的14包香肠已过保质期。孙银山到收银台结账后,即径直到服务台索赔,后因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欧尚超市江宁店支付14包香肠售价十倍的赔偿金5586元。

  【判决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9月10日作出(20xx)江宁开民初字第646号民事判决:被告欧尚超市江宁店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孙银山5586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理由】: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

  1、关于原告孙银山是否属于消费者的问题。(“买假索赔”是否属于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是相对于销售者和生产者的概念。只要在市场交易中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为了个人、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职业活动需要的,就应当认定为“为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者,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对孙银山从欧尚超市江宁店购买香肠这一事实不持异议,据此可以认定孙银山实施了购买商品的行为,且孙银山并未将所购香肠用于再次销售经营,欧尚超市江宁店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购买商品是为了生产经营。孙银山因购买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而索赔,属于行使法定权利。因此欧尚超市江宁店认为孙银山“买假索赔”不是消费者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2、关于被告欧尚超市江宁店是否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该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规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销售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应当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自行及时清理。欧尚超市江宁店作为食品销售者,应当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及时检查待售食品,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但欧尚超市江宁店仍然摆放并销售货架上超过保质期的“玉兔牌”香肠,未履行法定义务,可以认定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关于被告欧尚超市江宁店的责任承担问题。(10或是10+1?)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当销售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时,消费者可以同时主张赔偿损失和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也可以只主张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本案中,原告孙银山仅要求欧尚超市江宁店支付售价十倍的赔偿金,属于当事人自行处分权利的行为,应予支持。关于被告欧尚超市江宁店提出原告明知食品过期而购买,希望利用其错误谋求利益,不应予以十倍赔偿的主张,因前述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因该赔偿获得的利益属于法律应当保护的利益,且法律并未对消费者的主观购物动机作出限制性规定,故对其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葫芦岛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

  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楼房位于000“000”项目第________栋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面积为准,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第二条 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售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算,总房款为 元(大

  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定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总房款为人民币¥ 元

  (大写: 拾 万 仟佰 拾 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时缴纳房款人民币¥元(大写: ______拾______万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补齐。

  (2)按揭方式付款:其中首期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贷款额为人民

  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缴纳首付款人民币¥元(大写: ______拾______万元整)。剩余首付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补齐。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若乙方选择银行按揭方式,必须及时提供充足、详实的按揭相关资料。若因乙方提供资料未能通过银行审核,只能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并只能享受认购期按揭贷款优惠政策,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相关政策。

  2、甲方保证20 月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3、甲方保证出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 甲乙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 处理;

  (2) 本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 机关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对已付房款按协议单价多退少补。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它

  1、乙方逾期支付剩余房款的,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由此对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在乙方已付款项中扣除该商品房总价3%作为违约金。

  2、本协议书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的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双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书自动作废,由甲方收回;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出售楼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乙方(签章): 代理人: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年 日日 月

买卖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房:(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白云区麦架乡下堰村阴阳寨皂角旁(刘家门口),房屋占地面积约为211。2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4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___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工业品买卖合同 (电缆接头防火材料)

  出卖人:合同编号:1306T001

  签定地点: 北京

  买受人:签定时间: 20130603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产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交付之日起自然存放两年内不发生性状改变。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量办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货款支付完毕之日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

  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指定地点 。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运

  输费、装卸费均由出卖人负担 。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本合同第一、二、三、四条执行 。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合同专用章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苗木品种、规格、数量

  二、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

  (1)从公分起量树杆直径达到公分,允许偏小一公分,但偏小的数量不得超过整车数的%。土球直径要求公分,允许偏小公分,但偏小的数量不得超过整车数的%。

  (2)树冠要求:

  树杆弯度以树杆两端点拉线垂直偏差不得超过公分。

  (3)苗木装车与运输过程中正常皮损不得超过平方厘米,不明显影响树形的断枝,一般性的土球松动(掉土不超过整土球的五分之一)视为合格品。

  2.验收方式

  (1)由乙方(或甲方)出具供货清单,甲、乙双方专人按合同验收标准当场验收,填单,签字。甲方当场垫付运费和结清货款。

  (2)不合格的苗木由甲、乙双方当场协商变价处理,严重不合格的交由甲方当场抛弃。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乙方组织车辆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地点,运输中的一切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卸货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乙方定金¥元。每车货品运到约定地后,甲方按实际验收情况当场垫付本车运费和结清货款。定金在最后二车货品结算时抵作货款结算。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收取合同额%的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条文依法签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有法律的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民法典》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

  2.本合同由一方本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条文规定,责任方药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3.本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持份。副本份,送合同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银行。

  4.本合同为苗木买卖合同,乙方不承担甲方苗木成活率任何风险,但有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的义务。

  签署时间:

  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买卖合同 篇8

  出卖方:(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出厂:

  数量:

  单价:

  金额总价:(大写)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______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风险提示: 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2、设备交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第五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_____%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___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七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八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9

  买卖合同编号:

  合同立协双方

  出卖人(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厂房出售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厂房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新村)______支弄______号______号厂房平方米,土地面积___ 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为准。

  二、厂房价格: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成交金额(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

  (2)余款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1)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____年___月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 __万元(大写);

  (3)其余房款应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之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五、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于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于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水

  (2)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电

  4、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收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六、其他费用

  1、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物业服务费为元/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担;

  3、电费按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七、其他规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3、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4、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必备的简易棚手续。

  5、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6、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7、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10、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八、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和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挖掘机(含配件)的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挖掘机基本概况

  1、甲方出售的挖掘机型号为;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码为 ;生产厂家为 ;颜色为色;购买于年月日。

  2、配件有 。

  第二条 交易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挖掘机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元)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挖掘机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与第三人不存在权属争议;挖掘机之上未设置有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甲方提供的车辆情况和信息真实。

  2、甲方保证挖掘机主要零部件(发动机、车架、液压系统等)均系原厂配置,未进行改造更换。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应向乙方提供购买挖掘机的合同、发票、保修单(卡)和其它文件、证件(均为原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将挖掘机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 。甲、乙双方签署交接清单。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买款 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2、3、4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以交易价格为基数,按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购买款的,以应付而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30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XXXX年 XX月XX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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