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1-02 11:57:31 一般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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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

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会议精神,切实规范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主动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印发)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1720号印发)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放假时间作出统一规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假期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放假日期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同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全省每年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按照农历计)为当年腊月24日至次年正月16日,暑假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7月11日至9月1日。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我厅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

(三)寒暑假起止时间均指学生寒暑假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开学时间如遇周六或周日,则相应推延2天或1天。每年暑假开学前可提前安排一天时间报到。

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得超过7天,高一新生为7-14天。

二、规范假期教育行为

(一)严格假期时间规定。任何地方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假期时间进行调整的,须以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向我厅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除上述国家规定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节假日外,各地和学校应充分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时,一天以内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两天以内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我厅备案,超过两天必须由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报我厅批准。如遇到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发生且极易对学生安全造成危险时,区域或学校可自主决定停课,同时按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的,一律在假期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三)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考评考核或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四)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政策和课程标准,制订学校的年度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为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作出科学安排。

(五)建立假期教育行为督查机制。每年寒暑假期间,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对当地学校假期教育行为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科学指导假期生活

(一)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立足于丰富人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生成个性智慧、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我厅将组织力量编写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假期生活指导手册,纳入地方课程管理范畴,免费提供给学生,内容包括:爱国主义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适量的复习巩固性书面作业,兴趣类学科拓展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假期安全教育和其他注意事项等。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寒暑假时间较长,又分别是最隆重的节日和最适合开展各种活动的时间,特别适合开

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

(三)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学校的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艺术教室在假期要定期免费为服务区的学生开放。学校要积极协调区域内的文化场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定期免费为学生开放;积极与社区、机关、厂矿、科研院所等建立广泛的联系,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文化场所应在假期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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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篇2]

各中小学:

根据上级有关中小学放寒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1年全镇中小学寒假起止时间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起止时间

2011年寒假从2011年1月23日(腊月二十)开始,至2月19日(正月十七)结束,共4周。第二学期从2011年2月20日开始,至2011年7月2日结束,共19周。

二、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同时要统筹安排,尽早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各学校要强化节日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

度。要保证通信设备性能良好,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现象。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放假前各学校要把寒假值班表上交中心学校办公室。

3.要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师生安全意识。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省、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确保冬季学校持续安全,并进一步保障广大学生、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安全。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寒假期间严禁学生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不提倡燃放烟花爆竹。注意防火,认真学习《关于加强野外火管理的通告》,做好禁火,防火宣传,确保春节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未经中心校批准,严禁集体组织学生参加春节扮玩活动。确保学生在校园内外的人身安全。

4.要认真全面地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要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留空隙”的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的水、电、火等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交通车辆、冬季取暖设备、体育活动设施、食堂卫生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

5.各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期末综合素质等级认定工作,要客观、公正地对学生进行评价;完善好学生成长档案续建工作,使学生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闪光点和不足,进而完善自我,促进其主动发展。

6.根据区教体局安排,2月14日—15日中心学校将组织全镇中小学班主任进行全员集中培训,本次培训以班主任为主体,以加强班

主任专业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学习、研究和交流为主要形式,全面提高班主任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区教体局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次培训工作。

7.在春节、元宵节期间,要遵循简洁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围绕节日主题,适时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学校要引导学生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参加民俗活动,深入了解各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通过自编自创“节日小报”,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各学校要进行层层评选,表彰奖励,并积极推荐5张优秀“节日小报”参加全镇评选,同时要将节日期间所开展的活动形成完整的活动总结(文字、图片),于2月23日前将“节日小报”与活动总结上交至中心校,电子邮件发至:#url#。

三、科学指导假期生活,丰富假期活动内容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地指导学生和家长安排假期生活。假期中,中心校将对学校假期教育行为进行督查,并认真受理学生及家长的举报,对查出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学校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网络教室和体育(场)馆等,为学生假期活动提供更多的场所。

2.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放假前,要求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做好假期锻炼计划,并动员家长积极利用寒假带领孩子一起参加冬季长跑活动和其他形式的体育锻炼,激发孩子体育锻炼的兴趣,让孩子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提高孩子体质健康水平。

3.围绕扶贫济困、尊老敬老、帮助孤残等主题,以老红军、军烈

属、五保户、贫困户为重点,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服务活动。

4.充分做好学生在假期期间的学习工作,各学科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布置好学生的假期作业,尤其是对旧知识的复习巩固以及新知识的预习,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充分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情况。

5.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淄川区2011年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本次创新大赛工作,要以班为单位按照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参加好本单位的科技创新比赛。活动过程中要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上报作品的质量。(名额分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寒假期间制作好作品,每一类作品各报一件)2月25日以前将作品上交至中心校。

四、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假期补课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区教育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文件的有关规定。严禁组织义务教育段学生集体补课,假期中可布置适量作业,特别是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精心组织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锻炼学生实践能力。中心校将适时对学校假期教育行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另:幼儿园的放假时间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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