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补课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6-20 14:17:23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补课安全承诺书

尊进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补课安全承诺书

暑假将至,为促使各家长明确责任,积极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支教期间生命安全,使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同时,也为确保本次义务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凡自愿参加本次支教活动的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意外,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用电器、乱拉电线,一旦出现意外或造成损失,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且不能随便带他人进入校园,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老师请假,经准许方可出门,并登记好,一旦出现意外,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学生在校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负,支教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5、放学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一旦出现意外,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学生不能在学校逗留。

6、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7、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一切由学生本人负责。

8、严禁学生课间或课后时间到网吧上网,一旦出现意外,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9、凡课后时间在校内、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及家长负责,支教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次暑期支教活动的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如学生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照时间参加本次暑期活动,或者中途退出请家长务必告知大山的翅膀暑期支教队,队长周木森联系电话:18628186357,学生离校期间安全责任一律自负。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支教完毕时终止。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家长和支教队携手,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工作!

甲方:大山的翅膀暑期支教队(签字、盖章)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年级____班学生(签字)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

家长电话:____________

大山的翅膀暑期支教队

二〇一  年七月    日

教师禁止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 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假期不进行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12年7月3日

学校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

根据教育局长教通字(2011)77号《关于坚决整治学校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节假日(包括平时)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处理:

1、调离原单位,到偏远农村任教,并降一级职称,取消此前一切荣誉和待遇,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压)

学校:

2011.11.23日

禁止补课承诺书

根据(辽委办发【2012】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辽教发【2015】203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辽教电【2015】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将以上规定落实到实处。为维护九龙小学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全体教师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全体教师恪守以上八条承诺,如有违反,依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

承诺人:

九龙小学

2015.1.22

永宁中学学生补课期间安全承诺书

永宁中学:

我们的孩子多数是留守儿童,周末在家也无人照管,即使父母在家也不能监督指导孩子们的'学习。有志者不想浪费时间,因孩子们需要补充学习,需要进步提高,为此我们家长提议,与孩子商议,自愿请孩子们的任课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为我们的孩子补课,为了消除补课期间老师对我们孩子的安全顾虑,我们特作出承诺,让自己的孩子遵守以下条款:

一、 遵守学校及班级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有事一定向班主任请假。恶劣天气我们的家长或监护人会接送我们的孩子,危险路段我们家长会护送我们的孩子进出学校。

二、 在租房内做到无火灾隐患,不乱接电线,同时做到用电用火煮饭的设备安全合理。

三、 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情说爱、不聚众赌博以及不打架斗殴。

四、 积极配合教师的工作,做到按时归寝,夜间不窜门,不留宿他(她)人。

五、 做到补课期间不骑自行车、摩托车或不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并遵守交通规则。

六、 做到不偷盗他人财物并管好自己财物。不到山塘、水池、河沟里去游泳和玩耍,不到山坡和危险的地方去看书和玩耍并预防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 如因孩子不遵守以上条款,不听从教师管理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将由家庭和学生自己来承担责任。

承诺人:家长 ________________

学生 ________________

201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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