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所工作承诺书

时间:2024-06-11 16:20:00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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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所工作承诺书

  大贵镇民政所公开承诺书

乡镇民政所工作承诺书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履职能力,提升民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大贵镇民政所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履行民政为民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打造优质高效民政,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从政行为,坚持审批标准,减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度,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三、继续推行阳光民政,深化政务全面公开。民政系统工作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事项外,对群众关心的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城乡医疗救助、贫困学生救助等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健全防腐保廉制度,促进民政健康发展。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八个不准”有关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加强对民政各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2012年5月14日

  民政办工作作风承诺书

  通过机关作风整顿的学习,为了使民政办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彻底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民政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我们特做以下承诺:

  1.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自觉把为民解困作为要事;把与时俱进作为主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2. 工作期间做到四禁。禁止上班期间玩乐,禁止中午饮酒,禁止参与赌博,禁止脱岗离岗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协助乡镇做好民政上访现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4.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我们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于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安排的事项要优先落实,对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要优质服务。

  5.准确及时上报、查验灾情(24小时内),对灾民生活状况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救助及时,确保灾民不发生非正常问题。

  6.落实好安置政策,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及时发放优抚对象的定期补助金和伤残金,优抚资金实行一折通;认真解决好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生活难、住房难问题。

  7.坚持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凡涉及我部门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抚州市民政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三大战役”,我代表抚州市民政局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秉公办事,不推诿、不拖拉、不拒绝,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工作即时办结;民办福利机构审批工作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二十个工作日办结;老年优待证即时办结。

  三、全面落实政策。继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水平。2012年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2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70元,月人均补差提高到1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4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60元;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城市提高到265元,农村提高到225元;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提高到每月400元。同时,抓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对所有对象实行三榜公布、三级联审,确保资金按月按标准足额发放到位。抓好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继续加大全市优待抚恤及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全面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及安置改革工作,维护涉军人员稳定。规范社会事务工作管理。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为全市殡葬对象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对县(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所、村(社区)三级民政工作机构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大对民政资金的有效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全市民政系统干职工要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民政所承诺

  民政工作面对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了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为了方便群众更好地监督我们,我所对社会公开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

  所有事项做到“三公开”:即办事程序公开,准入审批条件公开,处理意见结果公开。确保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

  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对前来咨询政策、办理事项或上访的人员,第一接待人必须耐心倾听、认真询问。如果办理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如果对界定困难或手续不全、不符合条件的要细心讲解政策、耐心劝导;对重大上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管领导,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社会负面影响。

  三、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凡来我所办理各类事项,手续齐备的要当即予以办理;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的,一次性告知,下次给予办理。对情况复杂的来访事件要在一周内给予答复。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工作态度不端正、损坏党委政府形象的,不依法行政、为所欲为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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